我是覺得,有人似乎把社會保險的性質搞的很像一般保險,
社會安全制度下:社會福利、社會保險、社會救助是三者一體的,
每一個都是沒有收益,而單純的花錢,但是這樣卻可以促進家戶的福利,
這也就是為何,社會安全制度雖然花錢,但是政府仍然會去做的原因。
健保,說到底就是社會保險,一樣是社會安全制度下的一環,
並非將同一個保險集團共同分攤風險,而是社會大眾共同分攤社會每一個人的風險,
因此,本質上,健保不能只以「保險」的角度去看待,這會失焦。
健保之所以財政如此困難,主因來自人們與醫院「道德風險」的問題,
濫用醫療資源、浮報看病人數、收取藥廠佣金等,反而造成更多的問題,
很多人會回憶以前的勞保、農漁保等,都認為比健保似乎好太多了,
而且大多是可能面臨相同風險的人,所以大部分能夠避免相當程度的「道德冒險」。
我認為,健保的問題不是說「財源」是否可以增加,而是要如何避免那些「道德冒險」,
如果沒有有效的管制,當民眾的健保費加重,那麼應該會更去增加看病次數,
就算政府下次說如果財政更困難那要讓民眾保費變更貴,那麼應該陷入「囚犯困境」吧,
除非自費部分可以讓民眾感受到去看病的負擔加重,這才有可能,
但是,有些人就是常常生病,而且有些病都是小病變成大病,那又如何呢?
一方面要人民不要拖看病的時間,另一方面又增加民眾負擔,那又會怎樣呢?
因此除了自費外,應該想辦法健全「診所制度」以及宣導不要隨便「拿藥」,
再來就是要抓那些不肖的醫院、診所與藥局,才是重點,
又或者乾脆規定診所不得設立配方處,也不得與藥局簽約之類的,
大型醫院內部應該要想辦法有類似「監察人」的設置,去監督醫院內部財政與管理,
換言之,法制才是讓健保能夠避免浪費的方法,而非擴增財源。
總之,健保現在應該是想辦法「把浪費降到最低」,而非想辦法提高民眾保費,
那不會解決赤字,相對而言可能還會增加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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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的基本精神是人性尊嚴與意思自由
而一個人的人權與其社會義務是一體的兩面,
當人成了工具,或忽略了義務,都不是真正的人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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