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olic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jrmy (phecda)》之銘言: : 對客戶來說,反正還有醫學中心願意買單,何必鳥你基層診所 即便實施DRG以後, 同樣的疾病,醫學中心的給付都比基層診所高, 如果病人都跑到醫學中心去, 健保只會虧更多吧? http://tinyurl.com/2denatk 2. 基本診療加成率:依據支付標準第一部總則二規定, 依醫療機構 與本局簽定合約之特約類別: (1)醫學中心,加成率7.1%。 (2)區域醫院,加成率6.1%。 (3)地區醫院,加成率5.0%。 如果純商業考量,就別再拿醫德的大帽子扣給醫界, 各醫院對於成本過高賠錢的產品應有下架的權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15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