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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的概念 將土地持分獨立出建物所有 一般 買房=建物權狀 + 土地持分 權狀 顧名思義在這個若干坪數內享有所有權 但土地持分呢?通常只有在建築物打掉重蓋(跟建商要補償或換屋的籌碼) 但屋子有所謂使用年限 早期舊公寓約50年 新式大樓約50~80年 以現今台北的高樓林立 能分到土地持分可預見必然較少 屆時(70年後大樓準備壽終正寢)的土地持分會面臨兩種狀況 1.高樓多戶數衍生的低土地持分 →沒價值;建物老舊要拆 權狀沒屁用 2.多筆低持分整合難 不利新的土地建案(原址) 因而小弟有個想法給大家討論一下 如果將土地持分和建物所有分離 亦即買房只買建物所有的權狀 (權狀設有一定年限 如建物壽命70年) 但是把土地持分留給建商或是由國家買下 如此一來 建商不用擔心若干年後土地整合的難處 利於業者永續經營 買房者也可以用 x折的價格購屋(精算的 )(將土地持分利益送還購屋者) ----------------------------------------------- 會有這個想法是因為房子老舊終究是要拆 但你我市井小民花了2'30年的時間轉眼就變得沒價值 (建物壽命到 土地持分沒價值) 如果依現況持續下去 未來建商的土地取得成本勢必加高 吃虧的終究是要購屋的人(被迫接受這堆疊起來的成本)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4.100
uptoyou987:板大構想的應該就是傳說中的地上權建物ex:京站、101 02/09 23:10
uptoyou987:這種建物好處多(地上權人不用繳地價稅、移轉不用增值稅 02/09 23:16
uptoyou987:不過台灣應該推不起來,有土斯有財遺毒太深XD 02/09 23:19
kougousei:去mobie01房市討論區就知道 這種方式是被大部分人討厭的 02/09 23:44
suwilliam: 投資(機)客? 02/10 01:31
LORDJACK:請支持高地價稅政策 02/10 11:10
oodh:商業層面比較推得起來,如一樓說的,現代人買房還是會想要 02/10 16:42
oodh:留」給下一代 02/10 16:44
georgebb:要居住權也是可以的 科科 02/11 09:03
kingstong:在大陸,土地是不準私有的.只能在上面蓋房子,時效是七十 02/12 15:03
kingstong:年,七十年過後還要從新申請土地的使用權.藉此來打壓炒房 02/12 15:05
kingstong:炒地的現像,沒錯,地是不能炒了.但房子照炒不誤,且要進行 02/12 15:07
kingstong:都更計畫也超方便,土地是國有的,所以不需徵收,直接拆了 02/12 15:09
kingstong:大陸在抑制高房價打房其時成效也不好 02/12 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