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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又看到集村農社的新聞,再去找了一下相關的資訊 發現監察院彈劾的還真是有道理 雖然可能十年前的原意是讓小農戶集結成聚落 或者讓佃農(如果現代還有的話)有得住 但其中對於 原本要兩甲以上農地方可蓋農舍 的規避, 加上現在田園風興盛, 實完全走了樣 ※ 引述《oodh (oodh)》之銘言: : 集村農舍變豪宅林立 監察院糾正兩部會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09/2/2cp8j.html : 「農地變豪宅,真是太扯了!」監委劉玉山昨表示,政府十年來力推「集村興建農舍」計 : 畫,但卻造成農地變建地、割稻機變豪華轎車等亂象,違背政策原意;監察院糾正農委會 : 與內政部,要求行政院督導改善。 : 劉玉山指出,二○○○年修正通過農業發展條例,讓沒有自用農舍的農民可以集村方式興 : 建農舍,且享有免徵田賦、地價稅、土地增值稅等福利;但十年來,農地經營仍未起色, : 倒多了很多豪華住宅。 : 根據監院糾正案文,今年六月全國共有八十五件集村農舍申請案,其中近半數在新竹縣; : 申請農業用地面積約四百六十六公頃,建築基地約四十五公頃,配合農地則有四百廿一公 : 頃。 : 劉玉山表示,免稅優惠原是為了落實農地農用,保護農業生產環境;但調查發現,集村農 : 舍建築基地多位優良農田,但配合農地多在不利耕作的偏遠山坡地、森林區甚至是養殖用 : 地,顯然不符農民就近管理農場耕作習性。 : 調查監委劉興善表示,監院實地履勘山坡地保育區內的配合農地,發現當地雜草叢生,有 : 些農舍建造人甚至不知配合農地在何處,顯然只把農地當建地,利用免稅措施蓋豪宅或建 : 地,極少數才真正經營農業。 : 劉玉山履勘後也發現,集村興建農舍成功案件,幾乎都是營建業者採預售方式,以豪華、 : 附有農場的平價別墅社區為訴求,對外徵集建造人,完全由營建商規畫、申請及興建。 : 劉玉山指出,營建業者在監院接受諮詢時也坦承,台南科學園區附近推出的集村農舍,參 : 與興建人只有一成是農民,兩成來自企業,近半數則來自科技業;而新竹科學園區附近推 : 出的集村農舍,也因價位比市區住宅低,吸引大量科技業者興建。 : 劉興善說,檢視農業發展條例十年來的推行成果,政府顯然未能落實政策目標,行政院應 : 督導相關單位改善亂象。 : -------------- 看看這些開發業者的網頁 http://www.carm.com.tw/files/barony_frm1.htm 一、集村農舍開發的優勢解析 (一)集村農舍是豪華別墅社區【獨棟、雙併、安全、集中社區管理】 (二)集村農舍是平價別墅社區 (三)集村農舍是有農場的別墅社區 (四)集村農舍是人人都可以買,且買得起的別墅社區 (五)集村農舍是未來房市主流的別墅社區 (六)土地使用效率的優勢 (七)土地價格的優勢 (八)可免設計費及監造費 (九)可申請政府補助 二、集村農舍開發的法源依據 (一)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二)集村興建農舍獎勵及協助辦法 (三)集村興建農舍與公共設施申請補助程序及標準作業要點 (四)農業發展條例 (五)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 (六)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 (七)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 (八)山坡地保育條例 (九)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 (十)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評估細目及範為認定標準 (十一)開發行為環境影?評估作業準則 三、集村農舍的開發作業流程 (一)土地開發評估 1. 土地不得位於區域計劃法編定之水利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及國土保留用地 2. 不得位於工業區內、農牧用地、林業用地 3. 不得位於其他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者 4. 具有高級住宅區位及需求者 5. 具有休憩資源或地價便宜者 6. 建用農用農地屬同縣市之毗鄰鄉鎮者 7. 建用農用農地應同屬都市土地或非都市土地 8. 需滿足基地與計劃道路寬度及距離 9. 需考慮時間距離的特性者 10.須注意區域土地開發之可行性評估 (二) 基地規劃概念 1.建用農地 (1) 集村農舍戶數不得低於20戶,離島地區不得低於10戶 (2) 需滿足公共設施項目留設 (3) 需符合集村農舍興建獎勵及協助辦法 2.農用農地 (1) 建用農地與農用農地需在同縣市之同鄉鎮或緊鄰鄉鎮 (2) 建用農地與農用農地需同屬都市土地或非都市土地 (3) 建用農地與農用農地需符合1:9的土地比例 (4) 建用農地之坡度須小於30度者 3.產品定位 (1) 收集區域市場資訊 (2) 分析區域市場的產品需求 (3) 區隔市場定位 4.廣告行銷策略 (1) 廣告企劃【先售後建的策略】 (2) 銷售策略【鎖定目標市場的群聚特性】 (3) 買賣訂約【土地買賣及委建訂約】 5.起造人(買主)資格核定 (1) 起造人應為農民 (2) 須年滿20歲或未滿20歲已婚者 (3) 起造人無自用農舍者 (4) 申請人為該農業用地之所有權人,且該農業用地確供農業使用並屬未經申請興建農舍 之農業用地 (下略) http://www.carm.com.tw/files/barony_ut_d2.htm 一、集村農舍優勢: (一)不受「農舍」興建條件限制: 1.每筆面積不受最小756坪限制 2.起造人購買農地不需遷戶藉並有買入二年以上限制 3.買入農地即可參加集村興建 (二)政府補助公共設施及每單戶貳拾萬元,使用標準設計圖另加伍萬元 (三)1.建用農地集中,20戶以上成為社區管理方便,安全舒適 2.農用農地分開另地有效經營農場 二、集村農舍限制 (一)20戶以上,招募不易,除非在工業區或大學附近 (二)申請時,建用農地不能分割買者擔心 (三)購買人五年內不得移轉,故不能按傳統建照以人頭戶申請起造人, 故必須是真正居住人起造 ------------- 拿農田蓋別墅也不遮掩一下,就是因為法律讓他們這麼做 所以喊停是對的 以下補充後續新聞: http://tw.myblog.yahoo.com/ly-landenter/article?mid=506 農委會昨〈二十六〉日重申特定農業區禁止集村興建農舍,落實保護優良農地,由於目前 集村興建農舍坐落之農業用地多數位於特定農業區,造成優良農地流失及農地建地化、商 品化之商業行為,有違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集村興建農舍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 之立法精神。特定農業區並無限制個別農舍之興建,因此未損及真正從事農業行為之農民 權益。 農委會說,全球氣候變遷加劇,受極端天候影響,缺糧風險與日增加,世界各國莫不以保 護農業用地為優先,並以確保糧食安全為重要政策,根據99年統計資料顯示,全國特定農 業區農牧用地僅約27萬公頃,糧食自給率32%,為避免生產力較高之特定農業區農地建地 化現象持續擴大,農委會自當衡量以公益為先予以規範與生產屬性不同的集村農舍坐落於 特定農業區。 100年1月12日農委會舉開全國農業與農地研討會,會中對於優良農地如特定農業區等,強 調應予高強度保護,施政資源優先用於優良農地,已成普遍共識。 99年10月15日農水保字第0991875738號令,核釋有關「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 ,為避免農地建地化,且保護優良農田供農業生產使用目標,集村興建農舍坐落之農業用 地不得位於特定農業區。該解釋令係闡示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第1項之立法目的與補充解 釋,並未創設法無明文之禁止條件,故無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農委會表示,鑑於集村興建農舍之發展已有住宅化與商品化之現象,農地儼然為建地,扭 曲住宅市場,農委會於是規範集村興建農舍坐落之農業用地不得位於特定農業區,惟仍得 興建個別農舍,係基於集村興建農舍與個別農舍在本質上有其不同,爰行政機關而為合理 之差別考量,無牴觸憲法第7條及行政程序法第6條所揭示之平等原則,亦無牴觸憲法第23 條比例原則。 農委會在公益與私益多方權衡考量下,審認於99年10月15日 令發布前已提出申請尚未取 得集村農舍興建資格之許可者,並無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前開令係就行政法規所為之釋 示,係闡明法規之原意,性質上並非獨立之行政命令,應自法規生效之日起有其適用,無 牴觸法律不溯既往原則及從新從優原則,上開令有其正當性且具公益性,無違反現行法令 。 農委會指出,保護優良農地是農委會一貫秉持的基本立場,而特定農業區集村興建農舍的 悖離現象,已嚴重衝擊農委會維護優良農業生產環境的基本立場與農業發展條例之立法精 神,農委會明令禁止特定農業區集村興建農舍,是負責的作法,也符合多數民眾的期待, 更不影響真正從事農業經營行為之農民的權益。2011/03/26 --------- 集村農舍/辦一半喊卡 上億套牢 http://tw.myblog.yahoo.com/december7988/article?mid=111 全台各地上千名集村農舍「受災戶」組成集村農舍自救會,在網路上發聲、向總統陳情, 希望政府讓已申請的集村農舍續蓋,不要因一紙禁令,投入的資金心力泡湯,不少買家心 碎要到精神科「報到」。 政府因擔心浪費良田、影響糧食發展,去年十月十五日,下達政策表示特定農業區不能興 建集村農舍,讓不少買好土地、跑遍流程、投入資金的買家「震驚、憤慨」。 「全國集村農舍受害人自救會」六百六十名成員,廿五日在報上刊登「那有這樣帶頭違法 的政府」、敬呈馬英九總統的一封信,指去年十月十五日前,他們已掛號送件申請案共十 一個,另土地過戶完成、正辦理中個案共廿個,每個個案投入資金均高達上億元。 信中認為政府牴觸「法律不溯既往原則」、「信賴保護原則」、憲法第廿三條「法律保留 原則」等,建請政府通盤檢討國土、農地政策,而非尋找代罪羔羊(集村農舍)。 自救會成員林福泰,住在不到十坪的小套房,盼望能有較寬敞的居住空間,他說,花了整 整一年多及近四百多萬元購買集村農舍,不料美夢一夕破滅,煩到天天「做噩夢」。 --------- 今天剛好有去麥當勞翻報紙,就順手貼一下 -- 男人做事八分靠決斷, 決斷後的事都是見招拆招的 by 翔太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80.209.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