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看板Policy
標題Re: [主張] 提莫的婚姻政策主張
時間Wed May 11 01:00:56 2011
(為了方便閱讀,前文提要:
原po提莫 在討論同志平權的時候,提到也許該檢討 婚姻的制度化 與 一夫一妻制
以下是我的回應)
拉拉山的水蜜桃好吃,台北人想要吃的話,應該是拿錢跟攤販、果農買水蜜桃
而不是到拉拉山連根刨幾株回台北買塊地來種
許多現狀,或被檢討的政策,其背後的法理與預設邏輯並不難被觀察到
但這並不但表當我們想要有更符合心中理想的未來時
就適合直搗黃龍挑戰、修正或重設那些法理和預設
在政策板偶爾會看到這樣,討論起三權分立、內閣制、國土重劃、縣市合併
這些制度背後牽連甚廣、形成原因也龐雜
當你只為了某一個單一目標(比如說,為了小黨更容易當選、為了某縣市不要太大),
就要去修改它們的時候,
那些被它影響而你沒注意到的事就全都會成為新提議的盲點和缺陷
比如說你提到透過修改法制,讓婚姻可以「只要是一對一承諾都可以」 這種事
那,既然不一定要一夫一妻,為什麼一定要一對一? 一對三不行嗎?
一對三不行嗎? 還是只要當事人皆同意一對三也行?
你說到婚姻並一定要去政府登記,可以民間自辦就好 (才不會有政府不讓你登記的問題)
它的弊病太多
(重婚簡直無法避免、稅制與繼承混亂、依親移民機制失靈、影響戶政登記
妨礙所有幾等親需迴避的設計(貪污與內線交易)、社福與扶養計算)
以致於我不打算深入討論
-- 簡單問你一個問題,那學歷又有何不能去制度化?
就像你情我願可以私有結婚,大家自奉束侑就可以薪火相傳
我是真的請你想想這個問題
你想通學歷全面私有化,政府認可退場後產生的弊端和混亂
就會連帶想通 婚姻全面私有化 的弊端和混亂
讓我們來回顧歷史
以前的學歷是沒有公認制度的
為什麼發展成需要公認呢?
-- 簡言之,是文化和制度上,學歷「剛性」化的過程
就像查戶籍一樣,台灣的戶籍在國際上還是偏剛性
你登記的戶籍地,會成為法律文件的寄送地點,
會成為戶政、選務、司法、兵役、開戶、買賣 的依據,就像你的身份證字號一樣
社會文化與經濟體系需求的功能越多,為了便捷同時降低風險
需要有一個可靠的認證體系來提供快速的辨識 和 基本的保障
當戶籍承擔起這個責任,它就需要得到最可靠的機構 -- 政府 的認可
當學歷承擔起這個責任,你要讓顧主和老師一眼就知道你的學習力與知識力
就需要由政府來承認學校、由學校來承認你
就不能再只是你交點錢上上私塾、自認學貫古今不可一世 人家就要信的
社會文化與體制發展的過程中,需要「婚姻關係」提供更多辯證的功能
不只是上述的法理與經濟功能
還有 文化或宗教上,向社會眾人、文化組織與宗教組織 認證的功能
是的,文化和宗教,這不需要避談
法律本來就會納入文化作為法理精神,許多法理也由宗教脫出
如果沒有文化,
「平等」與「自由」既不符合人類原始獸性、也沒被神昭示在藍天白雲上
平等和自由,人文自我意識覺醒到進入法理 是文化的一環
不論是聖經裡的金律,還是倫語裡的銀律,這些神入客觀,與人皆平等造物的觀念
都是從文化來的
一夫一妻是從文化來的,「一對一」也是從文化來的
人需要社會的歸屬、認同而產生利他的意義、達成自我實現與社會貢獻
人需要社會的認同,需要社會知道他符合社會共識、符合文化約束
需要「被人知道 我有遵守一夫一妻制、我的另一半是 xxx 」
所以才沿申出向教會、宗廟、族長、酋長 認證婚姻的體系
至於文化與宗教為什麼會形成「一對一」「一夫一妻(一夫四妻)」的共識
則有其更期累進的原因,也有時候是母系社會、有時候是「知母不知父」
後來可能隨著人類生活能力增強,生存之於有餘力取得生育權的人越來越多
為了避免爭執而形成一對一體系 -- 我亂猜的,你要問仰韶文化的人才知道……
總之現在文化就是這樣,現在法制就是這樣
婚姻關係在現有社會文化與法制體系下已經「剛性」化了
不是社會文化上的需求、不只是生物基因上的確定性
它和稅制與繼承、依親移民機制、戶政登記、等親需迴避的設計(貪污與內線交易)、
社福與扶養計算都有關聯,也和
司法(作證義務豁免)、兵役(弱勢轉服替代役)、借貸(背書、房貸)
甚至連辦張cosco會員卡都要看戶口名簿
同志要爭取權益我覺得去刨「婚姻公證制度」與「去一夫一妻體制」都是自找麻煩
你不可能召喚了沙羅曼蛇,只希望他吐點火幫你烤串燒
如果有一天同志婚姻會合法,
我認為,那一定是在一夫一妻制底下,
在法律上承認同性的一對一伴侶(以同性取代另一個異性的概念)
又或者是讓同志伴侶公證後,得以在上述 稅法戶政、民法貸款
上取得與一對一夫妻同等之效力
而不是捨棄了一夫一妻制、捨棄公證制
-- 主張把這整套制度拔掉,大家都沒得玩
因為社會,包括同志,都還是需要現有一夫一妻公證制底下許多的設計
相關觀念的雛型也都還在社會文化裡深植人心
就好像傳統上「男主外女主內」的文化現在已經改變
不一定是男人要照顧女人,戶長也不一定是男人,
追求兩性平等可能爭取在經濟上、在法制上的對等待遇
而不是「身份證不再登記性別」
那是沒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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