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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odh (oodh)》之銘言: : 標題: [轉錄][新聞] 濕地法受阻 環團籲總統兌現政見 : 時間: Mon May 30 21:15:25 2011 : ※ [本文轉錄自 Ecophilia 看板 #1DtzgDZj ] : 作者: Waitingchen (Rejoyce ) 看板: Ecophilia : 標題: [新聞] 濕地法受阻 環團籲總統兌現政見 : 時間: Sat May 28 01:08:27 2011 : 內文我就不刪動了,討論請集中政策面 : 文中提到「在地產業與溼地是共存共榮的關係」 : 除了 溼地與在地的文史導覽 外 : 不知道還有沒有其他的例子呢? 把濕地當做碳交易產業的部份 中央政府或是民間企業 可以向濕地所在的地方政府或地主 "購買"碳排放權(租金) 另外再設立在地化的碳交易中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14.246
oodh:是啊,講得好像溼地吸碳能力是這塊地的私有財產一樣,那南投 06/01 00:03
oodh:縣光收「地下水體權利金」「百岳形象權利金」「防洪權利金」 06/01 00:04
oodh:就賺翻了;那台北市要收「國際知名權利金」「總統府權利金」 06/01 00:05
oodh:在台北市設一個「中央政府功能交易中心」沒給錢不進北市洽公 06/01 00:06
oodh:這是公共財,當地不論是地主還是想利用這塊地吸金取得活動經 06/01 00:06
oodh:費的團體 都沒那個權利要台灣其他人出錢買這塊地的公共功能 06/01 00:07
oodh:要不然,台中在台灣中間也是台中市、台中人 的私有財的話,他 06/01 00:08
oodh:欄路設寨收過路費就不愁財政窘迫啦 06/01 00:08
確實就是攔路取財啊! 個人是想像不出保留濕地的同時可以創造出實際的經濟價值 (除非假設觀光對環境是"完全"無害的) 攔路取財只是找個名目降低當地政府和地主開發濕地的需求而已 否則我個人認為 唯一能符合環保團體要求的 只有當地完全不再有人居住 (或是居住當地的人沒有賺錢的自由)
blc:是說碳權本來也不存在啦… 06/01 00:19
※ 編輯: Euglena 來自: 114.24.14.246 (06/01 00:47) ※ 編輯: Euglena 來自: 114.24.14.246 (06/01 00:54) ※ 編輯: Euglena 來自: 114.24.14.246 (06/01 00:55)
oodh:問題是,政府幹嘛同意人家向他要攔路財? 如果溼地真的沒有 06/01 01:27
oodh:什麼經濟價值,就大方接受、讓地主抗議然後不理他啊 06/01 01:28
chosenone:只有一個問題 濕地會吸碳嗎? 06/01 11:04
malemma:環保團體都這麼說~ 06/01 15:03
IBIZA:濕地會排放溫室氣體氧化亞氮和甲烷, 吸收二氧化碳 06/01 15:34
IBIZA:過去一般是認為濕地是溫室氣體幫兇, 最近研究能吸碳的, 是 06/01 15:35
IBIZA:經過人工淨化, 減排70%氧化亞氮和甲烷的人工濕地 06/01 15:36
chosenone:多謝樓上 印象中濕地重要性不在於吸碳而在其他方面 06/01 18:15
taikobou03:其他比較重要的大概是調節洪流(滯洪、納洪) 還有維護生 06/03 00:17
taikobou03:物多樣性吧 06/03 00:17
yuyu418:推樓上的!溼地除了有物種多樣性之外,也有教育價值,如果 06/03 14:20
yuyu418:以後你小孩要問你溼地動植物時才發現台灣已經連一塊都沒有 06/03 14:20
yuyu418:時,不是很悲哀嗎?怎不能都古哥吧! 06/03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