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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 改依市值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13/4/2wssh.html 行政院政務審查昨天通過「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明訂被徵收土地由現行最高公告現值 加4成,改按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亦即市價來徵收,地方政府須每6個月評定一次,該案近期 將提報院會通過後,送交立院於下會期完成三讀。 中科四期相思寮聚落以及大埔農地等徵地案引發農民和地主群起抗爭,為避免地方政府不 當徵地,損及地主權益,進而引發民怨。也因此包括農陣團體要求儘速修正土徵條例,朝 野黨團也表明該修正案將列為下會期優先法案,以減少圈地爭議。 政院昨由工程會主委兼政務委員李鴻源邀集內政部等相關部會,及五都等地方首長舉行政 務審查,會中通過內政部所提土徵條例修正草案,其中最受爭議徵收價格,改按市價課徵 ,至於市價定義則是按「一般正常交易價格」,內政部表示,此舉在避免有財團獲知當地 土地將被徵收後趁機前往買地炒高價格。 至於被徵收土地價格的評鑑機制,民間團體建議找「民間鑑價單位」負責,昨天通過的版 本則是明訂由各縣市地方政府每6個月評定一次後對外公告 ------------ 這種東西,會通過三讀嗎? 以目前的政治態勢來看是有可能啦 但我不覺得修改這條有比較好 合理市價是什麼根本就很難說,文中已經說了要防哄抬 如果一塊農地,政府徵完要改劃工商用地 按農地產值怎麼估算都去不了多遠 「預期會被重劃」的漲價,究竟是算「合理市價」的一部份,還是哄抬? 政府重劃它,按理說土地價值提升的功勞都是政府的,更何況買的時候還沒重劃 政府要為了自己日後努力帶來的利益多付錢給原地主,算是合理價格嗎? 如果落實或細項上,規定一律以重劃前的地目來估算價值 被徵地的地主拿到的錢沒多多少、眼前的肥肉一樣被政府抓著不放; 難道會因為法條文字上的不同,就不會有抗議、不會被趁機上綱成階級對立嗎? -- ˙ - . ˍ ◣ _- .︿. ˍ◣ . 千山鳥絕,萬徑蹤滅 ↙ - ˍ ▂ ∕\ ∕ ╲ _ 孤舟簑翁,獨釣江雪 ↖ . . ◢███▃ ▄╱◢ / ╲﹎ - @juor2 ︿ . ‧ ﹑ ▄▁ ▇▅▄▃◢▅▁ ▁▂▁ /\|||||||| ▄▃▂ ‧. ▆▅▄▅▆▇ . √▃▂▃▄ .、 . ▁ˍ_ __ . oodh《殘江雪》‵〞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3.46.132
houkoferng:之前有過分析如果依照市值徵收,不會比較賺錢 08/14 09:19
houkoferng:大埔的爭議更荒唐,是有人認為應該要用現在的價格徵收 08/14 09:38
houkoferng:問題是價格當初是四年前就談定~ 08/14 09:38
georgebb:拖久一點 可以從田地價談成工業區地價 :D 08/14 09:41
georgebb:就算沒談成 談判期間休耕補助照樣可以領到錢 08/14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