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跟買兩個不同性質的交易,把它混再一起談?
自己分不清楚市場狀況,然後牽拖認為沒有實益不用區分
也難怪只你只會分階級,因為你根本不知道方法論
※ 引述《atzkgb (快點跳針Google!快)》之銘言:
: 你作了區分,然後對於房市總體分析的實益在哪??
: 你別忘了是你在分析房價,別人回應,你做了奇怪的反駁
: 不一樣又如何? 作了區分若沒有實益,一直區分幹嘛??
: 我認為沒有實益就不用分
: 偏偏你一直在換議題,把原來的方向都搞混
: 我本來就喜歡被打臉,但你的反駁一直無法自圓其說
--
個人部落格
清水清水エスパルス、日本代表與J聯賽逐日新聞
http://blog.yam.com/houkofer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2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