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ikeiosis:沒有 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必須成立健保 修正前條文是公醫制 10/02 02:24
→ Oikeiosis:如果是國民年金 則是原文跟增修都有說必須做 10/02 02:25
→ georgebb:台灣的國民年金公平性很糟糕 10/02 08:41
→ georgebb:比方說 家母今年63 只要繳兩年 領3000權益.... 10/02 08:42
→ georgebb:竟然與現年35的家兄要繳費三十年的月領年金權益一致 10/02 08:43
→ stevegreat08:知道社會保險與私人保險的不同吧.... 10/02 09:27
→ georgebb:現在就要領錢的人爽是爽了 將來領錢的將會很不爽 :D 10/04 11:29
→ georgebb:也就是短視的政策 遭殃的絕對是還要過日子的人們 10/04 11:30
→ georgebb:其實還是有對應之道 但只對個人模式經濟有效 10/04 11:31
→ georgebb:也就是在個經方面採行可以無視政策影響的強大化方向 10/04 11:32
→ slang:那可不是每個人都可以賺到足夠的分母的 10/05 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