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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種徵收是必要的嗎? 這種徵收符合公益嗎? 2.這種開發案合乎有正當性嗎?? 關於1.開發案是屬於工業區 工業區並非一般民眾必需用到的 而是屬於私人利益性質,賺的錢也是屬於私人財閥 所以並不屬於公共建設 之後的就不用談了... 2.不按照市價賠償哪來正義可言 什麼叫做公告地價?? 政府自己說了算?? 2.1.拿政府的錢補貼給人民??? 然後那片土地由開發商拿走,開發商不付任何一毛錢?? 2.2.賠償的金額根本不到實際的價值 根據這兩點,正當性在哪裡?? ---- 這幾天出來的土徵法 1.政府公告後舉辦公聽會後就可強制徵收,不管居民是否反抗或是不滿 因為公聽會只是諮詢性質而已 並不具有實質上的法律意義 雖然是必需經過的程序 但也是淪為儀式而已 PS: 會場有反對意見或者是抗議是無效的 2.所謂的市價徵收是由縣市政府的地政局決議地價多少 縣市首長有權徵收,賠償價碼多少由縣市政府底下的官員決定 這等於是球員兼裁判 就好比說: 某開發商看上這塊地,利益輸送給縣長,縣長負責徵收 但是徵收的賠償金由縣長要求底下的公務員決定 公務員當然依照長官的需求給予賠償價碼多寡 會導致的情況不是市價,而是縣政府的公告地價 3.土地徵收的必要性? 只要列為重大建設就可以徵收,但這條寫的含糊,而且還是由政府說了算 4.補償不合理 就算為了公眾利益而犧牲少數人,也該有合理的補償和安置 但是在政府的安置上,人民還要自己購屋,這完全不合理 -- "該不該"徵收和"徵收後會有多少利益"是兩碼子事 PS: 這次一堆人以徵收大埔農地會有多少利益,來說明"該不該"徵收, (或許連這步都省略掉了),而"該不該"徵收和"應有"的賠償原則和程序原則 都有問題的情況,直接跳到下一步,農民的貪得無饜 老實說,這種邏輯真的很爛 PS: 若是不該徵收,而政府徵收了,那是政府理屈在先,農民開多少價錢都是合理的 若是政府違反農民意願強制徵收,那這種徵收不具任何正當性 PS: 若是真的有必要徵收,而且應該徵收,但是程序有問題,賠償不夠農民的損失 這也是不正當的 PS: 這案件的現階段,兩個條件的確都如此(賠償不夠,公益性和必要性不足) PS: 若是這兩個條件符合了之後,才能確定是否是農民貪得無饜 也才能發放補償金後把農民強制驅離 幾點很重要: 1.必要性 工業區是必要的嗎? 是每個人生活都需要的嗎? 假若不是,那就請廠商自己出錢和農民喬 而不是藉由政府強制徵收的手段 2.公平性 補償金是政府的稅金,但土地是被開發商拿走,這合理嗎? 開發商不用負任何一毛錢就可以要求政府幫他們圈地,獲取利益?? 這合理嗎?? 3.補償是否合乎人民的損失? 所謂的損失包含優先居住權和生活還有工作權,而不只是賠償金而已 就算是賠償金,因為公告地價遠低於市價,所以賠償也是不足的 這合理嗎? 4.程序正當性 這次的修法 縣市長有權徵收,市價由民政局制定 只要開個公聽會這種沒法律效力的程序就可以徵收了 當地人民沒辦法參與,也沒有參與權 這種程序合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179.55
heiheidog:任何專業判斷在法律上都很難定義 01/17 05:52
heiheidog:你在批評個案時該討論政府給予判斷的理由 01/17 05:53
heiheidog:再從中找出不公義的證據 而不是空口漫罵 01/17 05:54
heiheidog:2和3前面都有人講了 自己去看 01/17 05:56
heiheidog:4請先找出立法院開會內容 看看人家立委怎樣講的 01/17 05:57
heiheidog:而不是連立委修法的理由都不知道就直接批評 01/17 05:58
IBIZA:市價? 哈....補常根本遠高於市價 01/17 09:31
IBIZA: 補償 01/17 09:31
valepiy:當地有98%的人接受補償 你說咧 01/17 09:45
oodh:文中的「不該」徵收,其實就只有一件事「當事人不同意」,所 01/17 12:59
oodh:以是矛盾的,當事人同意還需要徵收嗎?政府判斷對社會有公益 01/17 13:00
oodh:的事,只要真的對社會有益 也給了合理(合理就好)的補償,就該 01/17 13:01
oodh:用公權力去貫徹,不然要政府幹嘛 犯人也等他同意才關、稅也等 01/17 13:01
oodh:有錢人爽再繳、兵役等藝人老了再服,一切「當事人不同意」最 01/17 13:02
oodh:大嗎? 然後再說「既然是不該,開價多高都是對的」? 01/17 13:03
用到徵收就只有幾個條件 公益性和必要性 1.工業區是居民必需用到的東西嗎? 交通運輸,汙水排放,用電系統等等...這些才是居民必需用到的東西 但工業區是什麼? 居民必需用到的?? 明顯不是 2.公益性 工業區是蓋一個地方,讓私人公司能夠生產產品和賺錢 賺到的錢是企業和私人的,並不是人民的 公益性不足 再者,徵收的經費由政府的賦稅支出,私人企業不用花任何一毛錢 這符合正義公平原則嗎?? 若是私人財閥要地就請他們自己拿錢和人民喬,而不是透過政府徵收的方式 所以是不該徵收 並不是被徵收當地人民意願的問題
kuopohung:不 01/17 13:03
kuopohung:工業區並不是人民都必需且會用得到的設施 01/17 13:04
kuopohung:本來就不該徵收 01/17 13:04
kuopohung:錢是企業再賺 01/17 13:05
kuopohung:但是徵收的補償金是國家再出,這也是不公平的 01/17 13:06
kuopohung:為什麼不是工廠或財閥自己拿錢跟農民喬 01/17 13:06
kuopohung:既然是工廠或財閥需要的用地 01/17 13:07
IBIZA:經濟發展也是公共利益的一環 01/17 13:31
IBIZA:另外, 台灣的科學園區是不賣土地給企業的 01/17 13:32
怎麼的一環?? 錢是企業在賺,人民是土地被剝奪,賠償金是政府在出 公平在哪裡?? ※ 編輯: kuopohung 來自: 140.117.147.43 (01/17 13:43)
IBIZA:錢只有企業在賺?直接的從業員工, 間接的各種產業商家, 都 01/17 13:47
IBIZA:不是人嗎? 一個竹科, 直接員工十萬人, 間接獲利的產業跟店家 01/17 13:48
IBIZA:估計上百萬, 這上百萬都不是人 都沒賺? 01/17 13:48
IBIZA:人民被剝奪部分土地的同時, 也享受了發還土地的增值, 怎麼 01/17 13:48
IBIZA:不說? 政府付出賠償金但是得到土地 並收取租金跟稅金, 政府 01/17 13:49
IBIZA:也是有得益, 公平在哪?難道像你這樣隱瞞了這些不說 叫公平? 01/17 13:50
IBIZA:台灣科學園區的開發案, 基本上原地主即使拿補償金都是大賺 01/17 13:51
IBIZA:更不要說絕大多數選擇拿抵價地的人了, 獲利都是十倍二十倍的 01/17 13:53
IBIZA:講剝奪真的是太諷刺, 說我的稅金被剝奪拿去補貼他們還差不多 01/17 13:54
blc:請問獲利十倍二十倍是通例嗎? 01/17 22:55
blc:另外,就個人而言,搬家與改變謀生方式都是得付出成本的, 01/17 22:57
blc:以儲蓄不足的情況來說,這是要命的。 01/17 22:58
IBIZA:農地區段徵收變更為科學園區、交通設施及附屬用地的情況 01/18 09:31
IBIZA:獲利十倍二十倍算是常態, 基本上同樣的事情遇上十次, 你大概 01/18 09:32
IBIZA:就可以和郭董一樣有錢 01/18 09:32
IBIZA:另外, 區段徵收的拆遷、搬家全都是有補償金的 01/18 09:33
IBIZA:最後, 基本上要養活一個人大概要一甲地, 一甲地是2934坪 01/18 09:39
IBIZA:一般而言, 農地變更為園區或交通設施附屬用地, 徵收費用 01/18 09:41
IBIZA:最少也會在大約一坪一萬五左右, 若是選擇領取抵價地, 則價值 01/18 09:42
IBIZA:大概最少也會在一坪*0.4*50000=20000左右 01/18 09:42
IBIZA:換句話說, 只能養活一個人的一甲農地, 經過區段徵收 01/18 09:42
IBIZA:大概可以拿回四千到六千萬....這筆錢基本上只要合理的用 01/18 09:43
IBIZA:一輩子不再謀生都還活得下去, 就算還想種田, 買個兩倍大的 01/18 09:44
IBIZA:的農地都還可以剩個三五千萬 01/18 09:44
blc:所以被徵收的人要等多久才能讓地價漲到十倍? 01/18 10:30
blc:然後徵收費用一萬五,那抵價地價值裡的五萬是什麼? 01/18 10:34
blc:抱歉,對徵收法規不太熟。 01/18 10:35
blc:對了,之前看到抵價地似乎有些有崎零地的問題… 01/18 12:42
IBIZA:基本上大概徵收前就會漲到十倍 01/18 21:02
IBIZA:畸零地難免會有  但是既然稱為畸零地 就不可能太多 01/18 21:02
IBIZA:區段徵收有兩種補償方式, 一是現金, 一是抵價地 01/18 21:03
IBIZA:通常被徵收者可以二擇一 01/18 21:03
IBIZA:選擇現金補償的話可以比較早拿到, 選擇抵價地的話, 就要等 01/18 21:04
IBIZA:徵收案進行到一定程度 才會辦理發還 01/18 21:04
blc:所以正常狀況下,被徵收人可以馬上賣地買其他農地維持生活, 01/18 23:52
blc:代價是搬家找新農地以及原有的人際關係?扣除新地方不好找及 01/18 23:55
blc:在地情感外,賣地買地的門檻對被徵收人可能也是阻力之一。 01/18 23:56
IBIZA:一般此類區段徵收, 因為有數倍利潤, 所以通常徵收案通過前 01/19 15:03
IBIZA:就會有人去蒐購, 這個階段可以賣, 若是徵收案已經通過, 進入 01/19 15:03
IBIZA:重畫整地階段, 這時候因為土地已經被畫入重劃區, 無法買賣 01/19 15:04
IBIZA:但實務上還是可以以「買賣權利」方式賣地 01/19 15:05
IBIZA:至於找新農地 買地賣地  對原本就是農民的被徵收者應該是 01/19 15:06
IBIZA:沒有甚麼門檻  就是要找就是了 01/19 15:06
letibe:to ibiza:若我沒誤會加州法院當年的判決,外部利益未必是 01/19 22:12
letibe:公共利益,要端視法院對於公共利益的判定寬鬆或嚴格 01/19 22:13
letibe:但在經濟學裡一項政策要有公共效益,那該效益起碼要滿足 01/19 22:19
letibe:非排他or非敵對其中一樣性質 01/19 22:20
LORDJACK:真愛種田可以租農地, 其實多的是荒廢的農地 01/20 09:13
LORDJACK:只是一有人要徵收, 荒廢的農地馬上就不荒廢了.. 稻子種 01/20 09:14
LORDJACK:滿滿 01/20 09:14
IBIZA:letibe, 你講的那是公共財的定義, 不是公共利益的定義 01/20 09:55
blc:稻子種滿滿,然後被輔導休耕… 01/20 09:57
IBIZA:輔導休耕也是會給錢....稻米過量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 01/20 10:04
letibe:你用的是public interest? 01/20 10:08
letibe:我會用公共財的定義是因為,少了非排他敵對特性的政策 01/20 10:09
letibe:那還存在政府該介入的理由嗎? 讓私人企業自己去收購吧 01/20 10:10
IBIZA:公共利益跟公共財完全不同吧..產業政策有公共利益, 但大多 01/20 10:41
IBIZA:實際執行上都是私人投資啊 01/20 10:41
IBIZA:政府主導產業政策, 為什麼不該介入? 01/20 10:41
IBIZA:科學園區和一般工業區不同, 他負有提供優良產業發展環境 01/20 10:44
IBIZA:, 結合產官學, 引進先進技術, 促進產業升級的目的 01/20 10:45
IBIZA:基本上, 要符合獎投或促產, 才會符合土地徵收條例要件 01/20 10:47
IBIZA:還有產創 01/20 10:47
IBIZA:另外, 如果照你說的, 不是公共財, 政府就不該介入 01/20 10:48
IBIZA:那國民住宅政策、社會保險 通通不用辦了? 01/20 10:49
blc:突然想到,憲法第十條的居住自由在拒絕徵收上適用嗎? 01/20 14:52
blc:話說這年頭為私人企業擴廠都算公共利益了… 01/20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