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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eRock (就是這樣)》之銘言: : 本人所提出之規劃係遵循以下原則: : 一、為杜絕短期炒作,持有證券時間越短者,所得稅率越高。 短線進出是股市主要量能的來源 殺了這些人股市馬上會沒量 : 二、為杜絕本土證券大戶變身假外資,國內外法人皆一律課徵證券交易 :   所得稅。 就吾人的看法 純外資反而應該課重一點的稅 這樣才會讓外資為了避稅在台設置據點 這樣對內需經濟才有利 : 三、為使企業專注於本業而非以炒作股票為獲利來源,對非以證券交易 :   為專業之法人課徵較高稅率,且不給予免稅額。 這點沒意見 : 四、為避免過度侵蝕以證券交易為專業之證券自營商之獲利,給予較高 :   免稅額。 這沒需要 券商扣營所稅是應該的 : 五、為對創業者之貢獻予以肯定,於IPO之場合,對其給予較高之免 : 稅額。 這點非常不贊同 台灣絕大多數的IPO者都跟詐騙集團一樣 股票用高價上市然後賣光持股股價開始崩跌 對於IPO股的股東反而應該課以重稅 甚至應該直接適用40%的稅率 讓心存歹念的大股東不會選擇在台上市 IPO課重稅與企業上市募資完全不衝突 : 六、為避免體質不良之公司之原始股東於IPO前刻意炒作本身股價, :   並於公開發行後立即出脫手中持股,導致一般投資大眾承受不利損 : 失,對原始股東課徵較高之稅率。 你這點跟我的說法一樣且跟第五點是矛盾的 : 七、在稽徵方面,為減輕投資人申報所得及稽徵時之困擾,證券交易所 :   得稅採先預扣後申報補退、繳之方式課徵。其方式為: :  1.於出售證券時由證券商依交易額就源扣繳 1% 之交易所得稅。 :  2.於次年度申報綜合所得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時,由納稅義務人 :   依證券商提供之試算額申報前年度證券交易所得。其稅額並應與綜 : 合所得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一併繳交,其納稅額並得互為扣抵。 : ※ 之所以要求由證券商負責提供試算額供納稅義務人申報,係因證券 :   商依證券業之相關管理規定本就應將其交易資料保存五年。證券商 :   應有能力提供交易人最近五年內之證券交易所得資訊並為其試算所 :   得額。 :   在超過五年的部份,由於持有時間超過五年時之證券交易所得稅稅 :   率為 1% (即等於就源扣繳比率),其交易有所得者無庸再繳稅, :   其發生虧損者,則可由投資人於申報所得時舉證扣抵。 扣繳是很爛的制度 不是健全的稅制該有的 : 八、為促使投資人培養長期投資而非短期投機之習慣,證券商於計算交 :   易人之證券交易所得時,以後進先出法計算。 沒意見 基本上吾人對證所稅的看法是 一、期所稅容易稽徵計算且期貨容易為外資或特定人 以拉抬或摜壓權值股賺取暴利,應優先上路。 二、IPO 課稅一定要做,而且應該課以重稅,不能讓 大股東把資本市場當成提款機後落跑。 三、外資不但不應該有優惠稅率還應該有較重稅率, 因為外資來台絕對不是因為愛台灣等理由,他們 是來賺錢的,只要你市場有吸引力,他們怎樣都 會來,你的市場沒吸引力,跪著求也不會來。這 些外資要用各種政策讓他們落地生根,增加台灣 的內需成長,不能讓他們賺了錢就跑。 四、申報義務可交由券商辦理或由國家統一計算,有 異議者再自行申復,萬萬不可課投資人申報義務 ,否則一般投資人會因為缺乏專業記帳能力而退 出股市,對股市成交量會有極大傷害。而且這一 塊的課稅稽徵成本高,能課到的稅不穩定,大盤 不好時甚至國稅局會倒賠,原則上應該能不課就 不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193.246
LORDJACK:賺的課稅, 賠的抵稅, 注定是一個課稅期望值為零的稅 06/04 16:05
LORDJACK:加上課徵成本, 國家注定虧錢 06/04 16:05
LORDJACK:期所稅更是, 期望值百分之百是零 06/04 16:08
blc:雖然沒這麼一定啦,公益彩券營收也不是百分之百做公益。 06/04 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