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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nsurance3 (阿呆)》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以房養老抵押的利率是否合宜? : 時間: Wed Mar 6 16:02:49 2013 : : 以房養老政策已經上路了,雖說政府踏出第一步,但也在試水溫 : 感覺就已經讓許多人不敢冒然簽下契約,因此在說明上還是要讓民眾更安心些才是 : : 新聞網址http://ppt.cc/5nSy : : 假設你的房子真的值1000萬,估也估1000萬,你賣了房子,月領3萬可以領27年,也就是 : 說你領超過27年就回本,但是按規定你要65歲才能申請,也就是說你要活超過92歲才能回 : 本?這樣計算是否對抵押房產者是否公平呢? 你忽略的人性 什麼都吃 就是不吃虧的人性 你的政策 如果交給銀行來做 銀行會擔心民眾活超過27年 會虧錢 對民眾來說 擔心活不到27年 也是虧錢 如果要凹政府做 誰要估價? 不管估多少 民眾一定嫌少 (如果實際價值千萬的房子 開個一億給他 吵一吵會變兩億 沒理由不吵) 再者估多了圖利 何況家屬根本不會感激你 要是活不到27年 家屬一定會跟你要剩下的錢 要是超過27年 一定會認為 多給的是政府該負擔的 這種根本就是有功無賞打破要賠的事 誰要做?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12.104.139.193 : 推 zaku7777:中低收入戶那來的1000萬不動產呀? 03/06 16:26 窮的只剩下房子 其實不少 "家徒四壁"就是這種情形 : 推 jason6153506:用值1000萬的房子舉例真的很奇怪~合理的應該用中低收 03/06 16:31 : → jason6153506:的最低標準來做為例子才對 03/06 16:32 : → lighthearted:如果這房子是老人不願意賣來抵現的呢? 03/06 23:11 : → lighthearted:用量化計算應該有很多虧錢的狀況 03/06 23:12 : → blc:賣了房子就得另外找地方住,以房養老的話就住原屋。 03/08 11:5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1.14 ※ 編輯: weitaivictor 來自: 114.24.1.14 (03/17 02:38)
zaku7777:台北市中低收入戶全戶不動產條件不得超過776萬元. 03/17 03:30
zaku7777:高雄市不得超過480萬元. 03/17 03:30
zaku7777:這政策限定獨居無繼承人的中低收入戶老人 03/17 03:34
zaku7777:也沒有家屬. 03/17 03:34
zaku7777:以台北市,月3萬的話,大約是21年,領到86歲才能回本. 03/17 03:41
zaku7777:嚴格來說,是偏買方,台灣平均壽命是男75歲,女82歲. 03/17 03:42
zaku7777:可是以全台來說,鄉下的老房產不值錢,10年360萬. 03/17 03:44
zaku7777:能估到360萬就很了不起了,所以從這角度,是偏賣方. 03/17 03:47
saram:賣房子就不能辦理以防養老, 只有終生持有房子才符合條件. 03/17 07:55
saram:至於提早死亡, 拍賣後的餘款反正沒有人繼承, 當然歸公. 如 03/17 07:56
saram:老榮民的例子很多. 所以許多老榮民發現大限已近就捐出行善. 03/17 07:57
saram:反正留下的錢最終也要給國家收去. 是不是? 03/17 07:58
saram:這也算是一種社會主義的保險福利機制. 03/17 08:00
saram:政府也要提防抵押的房子受到災害, 到最後只剩下土地持份. 03/17 08:01
saram:若干年之後房子也會折舊的. 這些都要精算下去. 03/17 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