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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nnominate (innominate)》之銘言: : ※ 引述《desen (要美滿的完成每一件事情)》之銘言: : : --->唯一解決方式:人頭也只能有兩筆土地或房屋! : : 這樣就可以有效解決土地閒置與炒房問題! : : 回歸到真正有需求有使用,低價格的資產! : : 這樣才能真正活絡實體經濟,萬種產業皆得以強勁成長!! : : 有些官員手上數十筆房地產,都應該充公國庫即可! : 這種做法就是治標不治本 : 提高持有稅,或者實價持有稅 : 自然就可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 用各種限制只是會提供更多的漏洞 : 例如人頭,分開登記等等方式 : 另外充公國庫這種類似於氣話就不用說了 : 要有效率,就是一體適用,不管個人還是家戶 : 不管你持有一棟還是一百棟 : 舉例來說,就是一年課徵實價的1% : 用持有數量去算很沒有意義 : 持有帝寶一戶,跟持有屏東農舍3戶 : 難道持有屏東的人反而要受罰? 有錢的人買貴的房子,一樣只能住三戶! 課稅級距就本來就比屏東的費用就貴多了! 這有錢人多課稅,多貢獻國庫!你有啥意見!?? 持有屏東的人,課稅少一些,負擔少很多!這樣會是處罰你個人?? : 回歸本質才是最有效率的做法 : 也就是財產稅的本質 : 你有多少"財產",就按照實價課徵一定比率的稅賦 沒錯阿! 實價課稅財產! 我同意阿! : 另外,別把次級市場當作洪水猛獸 : 房地產作為一種財產除了居住以外本來就有價值的保存功能 房地產本身就是提供居住與營業之用途! 而非買賣屯屋之用途! 房屋土地這類的不動產不應該去探討保值功能! 房屋折舊攤提後,根本就不會保值! 也不應該保值! 他只是提供人民居住以及房屋所有權!! 你要提到保值的價值,那就等於心存投機要炒作買賣! 這本來就應該依照公告現值去處理買賣房屋才是! : 當你擁有房子 : 有一天你家人得了重病需要大量金錢 : 將房子賣出變現有甚麼不對? : 難道也要因此受罰? 沒人說房屋變現不對! 有人說變現不對!? 你哪隻眼睛說賣房子是不對!? 我們應該鼓勵賣光房子~ 讓房屋供給過剩! 自然房價會跌得更快! : 我們應該關注在稅制 : 而非用一種仇恨的眼光來看房地產市場 : 所有因為某種仇恨而扭曲的政策最終的效果都是很糟的 這不需要仇恨! 屯屋屯房的財團才是仇恨的對象! 這跟活老百姓有何牽連?? 你到底在想甚麼?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61.4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olicy/M.1400086250.A.A7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