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olic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Lvjkhns ] 作者: f14mp5 (居隱)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議會投票亮票不違法 一般選舉亮票仍有罪 時間: Wed Sep 2 19:21:02 2015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50902/15086755.html <議會投票亮票不違法 一般選舉亮票仍有罪> 中廣新聞網 (2015-09-02 12:10) (潘千詩報導) 「議長」選舉亮票是否違法,最高法院昨天終於統一法律見解,認定往後類似的「議長」 選舉亮票案,終審法院各庭都會統一作成「無罪」判決。對此,檢察總長顏大和以及法務 部長羅瑩雪都表示,尊重。至於一般民眾選舉時亮票,顏大和說,選罷法明文規定,亮票 有罪。 面對議會選舉亮票案的非常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檢察總長顏大和表示,最高法院跟一、 二審以前都有不同判決,有時判有罪,有時判無罪,但最高法院1號推翻以前的見解,檢 察機關表示尊重。「但這見解妥不妥適?社會自有公論,不便評論。」 外界也開始擔心,若是一般人民選舉時亮票,或是明年立法院長選舉時,立委也比照亮票 是否都無罪?顏大和說:「一般人民選舉時如果亮票,在選罷法中明文規定是有罪的。」 但在立法院部分,顏大和說,立院有立委職權行使法,與一般的地方制度法不同。 法務部長羅瑩雪則說:「至於這樣亮票,對於賄選的風氣會不會有一點助漲則是法律問題 ,如果民眾覺得不妥,就要透過修法程序解決。」 羅瑩雪認為,決議至少讓檢察機關知道什麼時候要起訴,什麼時候不要起訴。 ----------我是分隔線---------- 個人心得: 未看先猜會有人拿「恐龍法官」新成語罵人: https://f14mp5.wordpress.com/2010/09/23/%E6%96%B0%E6%88%90%E8%AA%9E309/ 不過說到選舉,由於選舉而出現的新成語很多~~ 像是會讓司法官員很忙的「賄聲賄影」: https://f14mp5.wordpress.com/2008/01/11/%E6%96%B0%E6%88%90%E8%AA%9E61/ 及台灣曾發生的「車站反賄,買票何罪」: https://f14mp5.wordpress.com/2008/02/11/%E6%96%B0%E6%88%90%E8%AA%9E77/ 還有候選人愛送上的「政策牛肉」: https://f14mp5.wordpress.com/2009/11/12/%E6%96%B0%E6%88%90%E8%AA%9E285/ 及「選舉支票」: https://f14mp5.wordpress.com/2009/12/01/%E6%96%B0%E6%88%90%E8%AA%9E286/ 更別忘選舉前常出現的「幽靈人口」: https://f14mp5.wordpress.com/2009/12/04/%E6%96%B0%E6%88%90%E8%AA%9E289/ 當然,本人是「直言不賄」的: https://f14mp5.wordpress.com/2012/01/08/%E6%96%B0%E6%88%90%E8%AA%9E369/ 卻也擔心台灣出現「傑利蠑螈」: https://f14mp5.wordpress.com/2014/11/20/%E6%96%B0%E6%88%90%E8%AA%9E64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110.2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1192875.A.C76.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f14mp5 (114.24.110.246), 09/02/2015 19: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