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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看清楚 國立臺灣大學九十二學年度第二學期 選課注意事項及繳交學雜費(註冊)須知 u更正:請於3月19日自行上網(http://info.ntu.edu.tw)下載加退選後選課清單。 若發現記錄所載與所選課程不符,應於3月26日之前逕向所屬註冊單位辦理更正(僅 限更正,不得藉以辦理加退選)。 u停修:加退選截止後,學士班學生若有課程無法繼續修習者,得依本校「學士學位 班學生停修課程辦法」之規定,於5月13日之前申請停修一科。 u附註 : 一、 學士班學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應屆畢業學年9~25學分,其餘各學年15~25學分 。但若因特殊情況經系主任核可者,得於當學期超修或減修學分。超修至多以 增加8學分為限,減修至多以減少6學分為限。延長修業年限者,若應補修或重 修之課程低於9學分,得僅修習應補修或重修之課程。進修學士班學生每學期修 習學分數:6~20學分,但修業年限最後一年起,下限不受6學分之限制。 二、學生不得選修上課時間互相衝突之科目,否則所修衝突之科目一律予以註銷。 三、重複修習已修讀及格或已核准抵免名稱相同之科目,重複修習之學分不計入應修 最低畢業學分數內。 ※ 引述《brokenwing (只在此山中,雲深不知處)》之銘言: : ※ 引述《handsomemax (手一些)》之銘言: : : 我記得是算課,不是算學分。 : : 至多超修兩門課 : : 就是扣掉兩門學分最多的課後,你的學分必須不大於25.. : 我好像之前也是聽到這個說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