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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angLa (六角)》之銘言: : ※ 引述《Jessieoo (我捐血了,那你呢?)》之銘言: : : 至於外系課程沒有上擋下規定者,我們系上在學分認定上一律將「上、下」視為一體 : : 只有上或下者一律不計入畢業學分。 : 那請問助教: :  若外系課程是(一)、(二)呢? 注意看課號,最後一個數字是0的,就是可以單獨採計的 (一)、(二)的課程課號都是0結束 :  如新學制的民法債編總論(上下學期各三學分)與刑法總則(上下學期各三學分) :  由原上、下改由(一)、(二)(但債總一為四學分,債總二為二學分), :  本系學生去修四學分的半年課程債總(一),是否仍得修(二)始計入選修學分? :  請問課名為(一)、(二)者,是否均視為(上、下一體)? 請參考前面 :  還是仍視個案加以認定?(如經濟學原理亦是)。 經濟學原理的認定是因為要抵系上的經乙上、下,所以用上、下的標準來審 :  因為新學年上學期並不確定能否能修到本校開的二學分債總(二)。 :  此外,只有「上或下者不計入畢業學分」這部份已明白, :  但關於以外系必修課程作為選修部份, :  是否如本系般嚴格執行上擋下之規定呢? 外系的課本系管不到,不過本系畢業學分審核時同一門課有分上下者就一定要修畢上下 ,始計入畢業學分 :  還是該外系任課老師簽章,仍為有效? :  亦即不須通過這項審核。 :  又若為外系的(一)、(二)課程,縱使他系有(修一始得修二)之準擋修規定, : 請問若本學期來不及修(一), :  而須於下年度上學期先修(二),再於下年度下學期再修(一), :  縱使該外系任課教師加簽, :  是否仍歸於加簽無效? 外系的課請詢問開課系所 我是政治系的助教,管不到那麼多啦... :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0.158
changLa:原來權責是如此。謝謝。 推140.112.211.168 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