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olioffi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關於法律系的憲法課 系辦又討論一次,結果說明如下: ※ 引述《Jessieoo (止痛藥是我的好朋友)》之銘言: : 同學,我是B83的系友,在我畢業時, : 我的四學分法律系開的憲法也(就)不算畢業學分 關於學分審核標準,我們早上又與系主任討論了很久,從課程設計的宗旨一直到一些 個案的情況。系上課程設計,選修部分以「多元」為宗旨,我們系上必修學分算比 較多的,所以選修部分不設限制,希望同學們的修課範圍可以多元廣博,因此對於重 複修習與必修課程性質相同的課程採取比較嚴格的認定。 憲法與中憲這兩門課,我們討論很久,覺得兩者之間的關係並不若經濟學和總經個經 一樣有入門和進階的關係。高老師說他自己也有修過,可以理解「憲法與中憲」和「 經濟學和總經個經」的不同。因此主任指示,性質相近課程之間若無入門與進階關係 者,即以「重複修習」之規則處理。 以我們審學分的立場,也希望可以少點模糊空間,不必「當壞人」,但還是要遵守當 初系上老師們在課程設計上的用意。另外,立場不同所看到的視野也不同,系辦必須 站在整體的角度,找到對整個系發展有利的原則來處理系所業務,不是以剝奪任何人 的權益為目標,希望你們也可以理解。:) 我大一也修過葉俊榮老師開的憲法,也沒計入畢業學分,但實質收穫很大,不是嗎?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