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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losky (教授的手都斷掉了...)》之銘言: : (1) : 如果我有雙修經濟系(去年開學申請過的) : 我修習經濟系開的"統計學與實習"(8學分) : 可以同時兼充本系開的"應用統計學"(4學分)嗎? : 如果不行的話...就代表我要修兩次統計囉 : 如果可以的話...那是不是要用選修之類的課程將應應統的4學分補滿?? 這個問題我去年九月也問過,不過我是雙修社會:) 依去年元裕助教給我的解釋,一般一個學分只能被捉一次 除非兩系其中之一有規定可以兼充才有可能兩邊抵 所以依照經濟、政治都沒有允許兼充的情況 像經乙、經原,統計、應統你都是得修兩次的╮(﹀_﹀")╭ 另外我有一個還是沒搞懂的地方想請問助教 社會系規定雙修生可以兼充二十個學分 我上次問社會系那邊,他說兼充的權力是掌握在政治系手上 但是你上次跟我說的,這個權力卻是掌握在社會系手上 我兩邊跑了幾趟都還搞不清楚-_- 如果是社會系決定,那就能抵二十個學分 如果是政治系決定,你上次說只要政治系決定的就一定不能兼充 可不可以請問到底應該怎麼算啊-_-? : (2) : 還有 : 所謂選修學分 如果規定要修滿本系課程六學分 : 那是不是說 其他組的必修課 或是系上開的選修課程都行 : (3) : 外系的民概能不能抵公行必修民概? : 聽說是不行的樣子是吧... : ~~謝謝助教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