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93年度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補助原住民學生就讀大專院校獎學金實施計畫
一.申請資格:
(一)臺中市原住民生(已完成族籍登記且須涉及台中市3個月以上).
(二)前一學期操行成績達75分以上.學業成績達65分以上者.
(三)需為符合社會救助法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詳閱實施計劃規定).
二.申請日期:
第一次於94年4月1日至4月30日/第二次94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三.所需文件:
(一)申請書1份
(二)領據1份
(三)申請人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四)學生證影本1份
(五)學生成績證明單正本或影本(由就讀學校證明影本與正本相符)1份
(六)切結書
(七)申請人之郵局帳戶封面影本
四.申請辦法與所需表格:請至http://www.tccg.gov.tw
進入便民服務/到表單下載/拉選民政課
選取各相關申請文件,填妥後逕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五.申請地點:戶籍所在地區公所
六.聯絡人:陳佩玉/電話:04-2220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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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0.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