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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您把問題敘述的有點複雜說.... 其實就是你已經修了哲概 & 邏輯 (G1通識 且希望主系採計為通識學分) 現因雙主修哲學系 該2門課為該系必修 問:得否再修該2門課,大一修的當通識學分,大二修的當雙主修學分 我的理解是否妥當? 我先以我作業部分說明畢業學分審核的程序 在大四審核畢業資格時,第一階段是先審核外系學生輔修雙修我系的學分 (同理,我系學生輔雙他系學分也由他系審核) 待這部分完成後,教務處才會把輔雙審核結果和我系同學歷年成績單、審核表送到系上 然後由我開始這痛苦的審核過程 (因為白天在系辦常被打斷,上班時間一天審不到10份,都要帶回家做....) 我通常會把輔系雙主修被他系抓走的學分做記號,然後先不管 萬一有疑似可能「兼充」狀況,再做個案考量。因個案狀況千百種,無法在此說明。 所以在你的狀況,不管大一修的還是大二修的,哲學系會先抓走一組 剩下另外一組我就會抓來當通識(當然必須符合通識修習規則) ※ 引述《srj1986》之銘言: : ==============以下是問題的分格線================ : 以政治雙哲學而言,敝人目前已修「哲學概論」與「邏輯丙」(各2學分)作為兩門G1 : 領域之通識。 : 然哲學之必修含:「哲學概論(上/下)」(6學分)與「基本邏輯(上/下)」(4學分), : 基本上通識與必修性質不大相同,但是敝人卻認真的因為通識而想雙該系。 : 上次冒昧丟了元裕姊數顆寓意不明的水球,深感抱歉,然問題在於若敝人雙了哲學 : 後大二以上再修哲概與邏輯,政治本家可否採計大一既修之此二通識? : 翻了雙主修法規僅見《國立台灣大學學士班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第六條*(只看到 : 「必修」相關規定)與政治系修業規定之「通識教育12學分」(二者並不相關),其餘 : 未見詳細規定。 : (昨日?)已至哲學系辦卻撲空,擇日再行,先行詢問本家助教姊姊,萬分感激! : *《國立台灣大學學士班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第六條: : 修讀雙主修學生,其已修習及格之本學系系訂必修科目若與加修學系系訂必修科 : 目性質相同者,由加修學系決定得否兼充為加修學系之科目學分;其已修習及格 : 之加修學系系訂必修科目若與本學系系訂必修科目性質相同者,由本學系決定得 : 否兼充為本學系之科目學分。如有不得兼充,或兼充後學分不足者,應指定替代 : 科目以補足所差學分,並檢具書面報告送教務處備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