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investea.aca.ntu.edu.tw/course/temp/com.htm
通識課程選課注意事項
~
二、注意事項:
~
(四)通識課程若屬系(所)經常開授之專業課程(領域代號後加有「*」者,
亦即課程時間表備註欄有註明「可充抵通識2學分」),其學分採計方式
如下:
1.若超過2學分,每門課(全年課程上、下學期算作1門)僅採計2學分。
2.如某1門科目與學生原系指定必修或選修之學科相同者,不得採計。
奇怪...又不是我在修...怎麼你們都可以找不到規定啊....
※ 引述《alan7406 (別夢)》之銘言:
: 助教妳好
: 我是國關三的同學余帛燦
: 想請問一下
: 我這學期修了普物丙上來做通識
: 那我需要把「下」也修完才能拿到通識學分嗎?
: 我了解必修選修是要上下都修完
: 只是不知道通識學分是否也做同樣規定
: 看了關於通識的注意事項也沒找到
: 可以煩請解惑嗎?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