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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擬於本學期(95年6月)畢業之學士班學生應注意事項 1.去年(93學年度)起核准修讀雙主修的同學,本學系與加修學系之系訂必修科目性質 相同而互相兼充者,不得超過20學分。(註1) 2.請依據今年年初(95年1月)各系發給您的「應屆畢業生成績審核表」檢查您尚缺修的 科目及學分數是否均已選齊?並請依「通識課程選課注意事項」之規定詳細檢查您的通識 學分是否足夠?尤其是跨領域課程-跨到本系所屬領域的通識課程,僅採計一門為通識學 分-同學們常常會疏忽而導致通識學分不足無法畢業。(註2) 3.修讀輔系(雙主修)學生,若本學期您的輔系(加修學系)專業必修科目學分仍未修 足,又不想延長修業年限,則應於5月25日(星期四)之前,向所屬教務單位提出放棄修 讀輔系(雙主修)之申請,逾期未提出放棄者,即自動延長修業年限至修畢輔系(雙主修 )學分,或修業年限屆滿為止。(註3) 4.修讀學程學生已修足本系學分而未修足學程學分者,須提出申請始得延長修業年限。 教育學程學生,請向師資培育中心提出申請。 其它學程學生,請向註冊單位(註冊組、社科院教務分處、醫教分處)提出申請。 (申請表可至註冊組網址:http://reg.aca.ntu.edu.tw/registry/index.htm 點選「各 項表單下載」) 5.「英文學位證書」(即舊稱之英文畢業證書)限本學期擬畢業學生申請。 申請表可至註冊單位(註冊組、社科院教務分處、醫教分處)索取。 95年5月31日之前申請者,可於6月領取中文學位證書時一併領取英文證書。 95年6月1日至95年9月15日之間補申請者,若申請時已領取中文證書,則於七個工作天後 方可領取英文學位證書。 95年9月18日起,不再受理申請「英文學位證書」,請改申請效力相同的「英文學位證明 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0.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