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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因為這個「http://0rz.net/ea1wY 2~7頁」新修課程相關的關係來懇請助教幫忙解 釋條文...這關係到眾生福利,且有其急迫性(選課在即),拜託了。三個組別下面 (p.5~7)有一個小格叫做其他,內容是這樣的: ┌───┬─────────────────────────────────┐ │其 他│ 全年課程僅修半年及格者,改為「計入選修學分」,詳見附件。 │ │ │ 修讀他系之雙主修必修科目及指定選修學分,改為「計入選修學分」, │ │ │ 詳見附件。 │ ├───┼─────────────────────────────────┤ │ │ ( ˇ ) 94學年度起在學學生均適用。 │ └───┴─────────────────────────────────┘ 有關這個規定,是否有詳細的內容?我依照指示去找了「附件」,雖然這個資料本身就 是附件,小人愚昧,找不到附件的附件..於是誠惶誠恐的來此詢問。我的問題是,若必 修科目及指定選修學分計入選修學分的話,則最高抵免是多少學分?有無任何限制? 看了一下相關法規,可能是我的門路找錯了,沒看到相關的,只有在雙主修辦法中看到 「性質相同」科目的兼充20學分,看是這與上開要件不符合,希望有耐心有愛心的助教 姐姐代為解答!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10.194 ※ 編輯: srj1986 來自: 203.73.10.194 (07/21 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