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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nkmushroom (...)》之銘言: : 助教學姐你好~~ : 我是公行組的學生,看了上次助教學姊po的必修課程異動附件, : 發現原本是必修課程的”民法概要”停開,然後當中附註 : “因停開導致必修學分不足者:□围 補足「應修最低畢業學分總數」即可” : 不過有說明是適用於 95學年度起入學學生 : 那請問我的畢業學分數還是有包括停開的這兩個學分嗎? : 如果有包括的話,是要找相近的課程來抵嗎? : 謝謝你 :) 這可能是學校制式化的表格過於簡化造成的誤會 它的意思是 「必修改為選修」這部分適用於「95學年度起入學學生」 而95學年度之前的學生 因停開導致必修學分不足者,則是補足「應修最低畢業學分總數」即可 但說不定在你還在學的期間 又開了「民法概要」 那麼你就可以修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0.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