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nkmushroom (...)》之銘言:
: 助教學姐你好~~
: 我是公行組的學生,看了上次助教學姊po的必修課程異動附件,
: 發現原本是必修課程的”民法概要”停開,然後當中附註
: “因停開導致必修學分不足者:□围 補足「應修最低畢業學分總數」即可”
: 不過有說明是適用於 95學年度起入學學生
: 那請問我的畢業學分數還是有包括停開的這兩個學分嗎?
: 如果有包括的話,是要找相近的課程來抵嗎?
: 謝謝你 :)
這可能是學校制式化的表格過於簡化造成的誤會
它的意思是 「必修改為選修」這部分適用於「95學年度起入學學生」
而95學年度之前的學生
因停開導致必修學分不足者,則是補足「應修最低畢業學分總數」即可
但說不定在你還在學的期間 又開了「民法概要」
那麼你就可以修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0.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