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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arkoda (娘娘腔的金牌殺手)》之銘言: : 沒事 : 不要在助教姐姐了 : 每年同樣的問題就要週期性出現一次 : 大家也請爬爬文阿 置底也有耶 : 不然也看看修課規定 白紙黑字都有寫 : http://140.112.161.31/NTUVoxCourse/QPService/infoQuery.aspx 就像憲法規定在那邊,適用上還是須要大法官解釋一樣 來整理一下歷年來的助教解釋好了 (這裡是指台大抵台大的(包括轉系),至於轉學生的抵免不知道一不一樣??) (僅供參考,請以助教姐姐的回答為準,我只是路人) 1.中華民國憲法及政府 →不能以本國憲法、(法律系的)憲法抵,因為課名、學分數與內容皆不盡相同 2.民法概要 →不能以民法總則、民法債編總論這類的抵,因為課名不一樣, 而且一門課只能以一門課抵 3.普通心理學丁或社會學戊 →可以用普心甲、普心丙、社甲、社乙、社丙、社丁來抵,只要課名一樣或更高級, 學分數相同或更多,應該都可以抵。 (但是如果沒寫甲乙丙,這我就不知了) 記得助教姐姐之前說過: 1.一門課就只能用一門課去抵 2.課名要相同 3.學分數,以相同的去抵或是以多抵少,多的計入人生 4.可以用甲乙丙這種聽起來比較高級的(?對不起我真的忘記要怎麼形容),去抵丁或戊 若有闕漏請幫忙補充 有錯請指正^^" -- 同是路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170.85 ※ 編輯: ellenyec 來自: 203.73.170.85 (01/27 08:25)
littlestarx2:雅恩你是好人 01/27 12:29
VinnyKJ:感謝熱心的柯達和雅恩同學~ ^______^b 01/29 10:06
e11enyec:忽然收到卡orz... 01/30 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