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ssieoo (該怎麼走出陰霾呢)》之銘言:
: ※ 引述《ellenyec (Hel)》之銘言:
: : 助教姐姐不好意思
: : 我想請教一下現在選課新制下的超修問題
: : 以前是交選課單時附上成績單
: : 現在因為取消加退選單
: : 那要何時以及如何辦理超修呢?
: : 我在課程網頁上都找不到答案
: : 只看到一個奇怪的修課學分上下限一覽表
: : (政治系上限25,
: : 是指一開始只能選到25,再來要等第三階段嗎?
: : 那超修申請何時會生效呢?)
: : 可以請助教姐姐解惑嗎?
: : 謝謝
: 請至教務處註冊組網頁 網路加退選專區 網路加退選Q&A
: 5. 加退選有無學分上、下限?
: 答:各學系主任依各該學系畢業應修學分數之多寡,自訂該學系學士班各年級學生
: 當學期之「修課學分數上(下)限」,並公布於課程查詢系統供查閱。
: (我系維持往例)
: 各類課程加選時,不得超過各學系規定之各年級「修課學分數上限」。若所選
: (含登記)學分數已達上限,必須先退選部份科目之後才能再加選。
: 學士班學生因故若需超修學分數高於各學系規定之「修課學分數上限」,或需
: 減修學分數低於各學系規定之「修課學分數下限」者,應另填具「超修(減修
: )學分申請書」於開學三週內完成相關申請手續,否則無法超修學分,而學分
: 不足者依學則第42條規定應令強迫休學。
以下是教務處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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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第一、二階段可登記超過學分上限,但分發時不會超過。
學士班學生因故若需超修學分數高於各學系規定之「修課學分數上限」者,得於開學第一
週起上網列印填妥「超修(減修)學分申請書」送請系主任核章,並於開學第三週上網列
印填妥「教師同意加簽單」經授課教師及開課系所主任簽章同意後,於開學第三週結束之
前,併同「超修(減修)學分申請書」送交所屬教務單位辦理加選。
擬超修至26~33學分者,須經系主任同意。
擬超修高於33學分之特殊情況,除系主任同意外,尚須經教務長同意。
註冊組 敬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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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椰林風情] [From: 140.112.161.48] [Login: **] [Po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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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好像是說,需要超修的要在第一週上網填寫等審核通過。
再拿傳說中(我一直以為應屆畢業才會用到...)的教師同意加簽單和超修同意申請書
於第三週時給要加簽的課程老師"人工"加簽後,自行送交社法學院教務分處嗎?
那這樣的話,對於需要超修的人,那些3/0的課程,可否依循此管道進行加簽動作?
畢竟到開學第三週才能列印辦理"人工"加選,那些什麼授權碼對我們來說沒有意義吧?
因為看解釋好像電腦仍然會擋學分上限。
所以請問一下助教姊姊那邊有沒有進一步訊息可以提供的?
先謝謝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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