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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助教姐姐你好 我有一點問題 有爬文 但找不到本系規定 想請助教解答 學校規定:具有教育學程資格者, 修習教育專業科目"不得"兼充選修畢業學分 放棄教育學程資格者, 是否計入選修 由各系"自行認定" 我考入教程後 因為師培相關辦法改變 我可能要弄到六七年級才能順利畢業 因此決定放棄教程資格 那請問我修習的教育哲學 教育心理學等學分 也就是由各系"自行認定"的部分 能不能計入選修呢? 謝謝助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