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助教姐姐你好
我有一點問題
有爬文 但找不到本系規定
想請助教解答
學校規定:具有教育學程資格者,
修習教育專業科目"不得"兼充選修畢業學分
放棄教育學程資格者,
是否計入選修 由各系"自行認定"
我考入教程後
因為師培相關辦法改變
我可能要弄到六七年級才能順利畢業
因此決定放棄教程資格
那請問我修習的教育哲學 教育心理學等學分
也就是由各系"自行認定"的部分
能不能計入選修呢?
謝謝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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