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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rdmd1112 (央縷)》之銘言: : 我想請教一下助教姐姐 : 根據學校規定 : 95學年度之前入學的舊生 選修通識規則為 : 二. 通識課程選修方式有下列兩種,可任選其一: : (一)除本系所屬領域外,其他三領域皆應選修。 就是說 妳可以2,4,6 或是4,4,4 或是 2,2,8 這樣的搭配 : (二)除本系所屬領域外,其他三領域中選二領域,且每一領域至少應選4學分。 如果你選修兩領域的話 就是要6,6(也就是要各三門課) 或是4,8(一個領域至少兩門) : 我是95學年度入學的 : 那我的修課方式可以 G1G3各一門 G4四門嗎? : 或 G1兩門 G4四門? 可以阿 : 因為我今天聽到一個說法 : 說必須 G1G3G4各兩門 或其中兩個領域各三門 : 所以…..詳細情形是如何呢? : 煩請助教姐姐回答呀 : 今天就是選課最後一天了ORZ : 拜託了(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0.173 ※ 編輯: cbear 來自: 140.112.150.173 (09/03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