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教您好:
有關雙主修的部分,我有幾個問題想請問一下。
1. 根據雙主修規定查詢說明:
經核准修讀本系為雙主修之學生,其原學系與本學系系訂必修科目性質相同者,經
本系認定後,最多可兼充本學系系訂必修科目學分總數之1/2。
那請問祝教,這裡的必修學分有包括國文英文等共同必修嗎??
2. 根據系訂畢修查詢說明:
本系學生修讀他系之雙主修必修科目及指定選修學分,計入選修學分。
這裡的計入選修學分,在已經兼衝完畢之後還可以嗎?
例如公行組學生雙修社會系,在已經兼衝完社會系的20學分之後,還可以再用社會系
的必修來計入公行的選修學分嗎??
最後感謝祝教辛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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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9.1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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