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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教你好, 我想請問關於三學分通識, 本系只承認兩學分之事是否屬實。 就相關規定之判斷以及教務處之答覆, 應非全部通識均如此辦理 (B95以前只有*字號通識要砍成兩學分, B96開始全面不砍) 但本板爬文結果 之前卻有答覆說一律砍成兩學分 謹此提問 並附上相關依據: 根據通識課程選課注意事項 http://nol.ntu.edu.tw/nol/note/97-2/com.htm : 五. 通識課程若屬系(所)或學程開授之專業課程(即領域代號後加有「*」者) : ,其學分採計方式如下: : : (一)若超過2學分,每門課(全年課程上、下學期算作一門)僅採計2學分。 : : (二)如某一門科目與學生原系指定必修或選修之學科相同者,不得採計。 之前板上有回應文章以此為依據說明通識「一律」僅採計兩學分之事, 但似乎未注意到本條文有前提,即「有*的通識」。 而根據該條文一般性與特殊性判斷,此對修課學生不利之條文為「特殊性」之限制, 不應擴張成一般通識採計原則, 因此吾人推斷純通識課程(無*通識)之採計應與該課程學分數相符, 無*的三學分純通識也要砍成二於法無據。 我是B95的學生,已修習兩門無*號的三學分通識課程。 日前聽聞傳言三學分通識「一律」只採計兩學分, 心感奇怪,於是查詢相關規定呈供參考。 此問題也困擾系上許多同學(如claire同學於去年九月之問,未獲解答) 敬請助教解答。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210.67 ※ 編輯: SinoHuang 來自: 140.112.4.234 (02/24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