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教你好,
我想請問關於三學分通識,
本系只承認兩學分之事是否屬實。
就相關規定之判斷以及教務處之答覆,
應非全部通識均如此辦理
(B95以前只有*字號通識要砍成兩學分,
B96開始全面不砍)
但本板爬文結果 之前卻有答覆說一律砍成兩學分
謹此提問 並附上相關依據:
根據通識課程選課注意事項
http://nol.ntu.edu.tw/nol/note/97-2/com.htm
: 五. 通識課程若屬系(所)或學程開授之專業課程(即領域代號後加有「*」者)
: ,其學分採計方式如下:
:
: (一)若超過2學分,每門課(全年課程上、下學期算作一門)僅採計2學分。
:
: (二)如某一門科目與學生原系指定必修或選修之學科相同者,不得採計。
之前板上有回應文章以此為依據說明通識「一律」僅採計兩學分之事,
但似乎未注意到本條文有前提,即「有*的通識」。
而根據該條文一般性與特殊性判斷,此對修課學生不利之條文為「特殊性」之限制,
不應擴張成一般通識採計原則,
因此吾人推斷純通識課程(無*通識)之採計應與該課程學分數相符,
無*的三學分純通識也要砍成二於法無據。
我是B95的學生,已修習兩門無*號的三學分通識課程。
日前聽聞傳言三學分通識「一律」只採計兩學分,
心感奇怪,於是查詢相關規定呈供參考。
此問題也困擾系上許多同學(如claire同學於去年九月之問,未獲解答)
敬請助教解答。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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