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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rina (再度遇見空虛的聖誕) 站內: NTU-Exam
標題: [試題] 94上 張麟徵 國際公法期中考
時間: Thu Nov 10 13:52:44 2005
課程名稱︰國際公法
課程性質︰政治系國際關係組必修
課程教師︰張麟徵
開課系所︰政治系國關組
考試時間︰2005年11月10日 10:20-12:10
試題 :
一 對抗概念(concept of opposability)的意義為何?國家可否以國內法的規定來規
避其國際法上的義務?有無例外?試舉判例論證之。
二 習慣的形成原則上應該具備那些條件?試就各要件詮釋論證之。
三 自衛權行使的條件各國及學者的看法有何差異?聯合國憲章51條的規定為何?又在
尼加拉瓜對美國一案(Military and Paramilitary Activities in and against
Nicaragua, 1986)中,法院對於自衛權的行使,提出何種看法?試分析並申論之。
四 不干涉原則(principle of non-intervention)被公認為是國際法最基本的原則,
理由何在?在何種情況下的干涉可以被視為合法?有無爭議?又北約組織在1993年與
1999年先後介入波黑與塞爾維亞的內部衝突,是否皆合法?試析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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