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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ubai (風仔) 看板: NTU-Exam
標題: [試題] 94下 張麟徵 國際公法期中考
時間: Thu Apr 20 13:53:58 2006
課程名稱︰國際公法下
課程性質︰組必修
課程教師︰張麟徵
開課系所︰政治系國際關係組
考試時間︰95.4.20
試題 :
一.航空營運上的第三第四自由比較容易交換,第五自由則比較困難,試舉例說明
第三、四、五、六各種自由的內涵,並分析和已有上述情況的發生,以及評論
第六自由的真正涵意。
二.領海中的無害通過權與領空中的無害通過權究竟有何相同相異之點?試比較說
明。現在國際實踐是以何種方法補足領空中無害通過權之不足?
三.外空商業活動的內涵為何?外空物體所致損害賠償的責任性質如何?其與民航
器所致損害賠償責任的性質有何異同?試比較分析。
四.島嶼在海疆劃界中究竟居於何種地位?1978年英法海峽劃界案中之仲裁法
庭與1982年利比亞與突尼西亞劃界案中之國際法院對繫爭案件中的島嶼採
取了何種態度?姑不論釣魚台列嶼之主權歸屬為何,中華民國對涉及此一列嶼
之東海大陸礁層劃界採取了何種態度?又日本對沖之鳥礁的相關主張是否有法
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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