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ssiegirle (芝芝)
看板Poltransfer
標題[課業] 有關民法概要
時間Fri Aug 20 21:05:32 2010
各位學長姐好~
我是今年轉入公行組的郭芝明
今天去參加迎新活動的時候,有學姐建議若不想修太辛苦的民法概要(聽說黃錦堂老師
的課考試不好準備)
也可以選擇管院開的民法概要,可是我在課程網上看到有民法概要跟民法概要乙
這兩種類似的課程,請問他們可以相抵嗎?然後有什麼差別阿?
然後除了黃錦堂老師開的課是2學分以外
其他的民法概要都是三學分,那多餘的一學分是不是又不算數啊??
以上問題,麻煩各位學長姐同學們解惑囉!!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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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185
推 mynameisyao:不知道可不可抵,但管院的民法概要我推薦洪瑞燦老師 08/21 06:35
→ mynameisyao:老師人很好,教學認真、負擔不重,有心也學得到東西 08/21 0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