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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學長姐好~ 我是今年轉入公行組的郭芝明 今天去參加迎新活動的時候,有學姐建議若不想修太辛苦的民法概要(聽說黃錦堂老師 的課考試不好準備) 也可以選擇管院開的民法概要,可是我在課程網上看到有民法概要跟民法概要乙 這兩種類似的課程,請問他們可以相抵嗎?然後有什麼差別阿? 然後除了黃錦堂老師開的課是2學分以外 其他的民法概要都是三學分,那多餘的一學分是不是又不算數啊?? 以上問題,麻煩各位學長姐同學們解惑囉!!th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185
mynameisyao:不知道可不可抵,但管院的民法概要我推薦洪瑞燦老師 08/21 06:35
mynameisyao:老師人很好,教學認真、負擔不重,有心也學得到東西 08/21 0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