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地查了一下高屏區簡章
他是這樣寫
原始總分=統一入學測驗總分x70%+
(專科以上畢業在校歷年學業成績總平均x7)×30%
我想原po應該已經大學畢業
那當然應該適用"專科以上畢業在校歷年學業成績"啊
這一定要據理力爭
必要時投書教育部長民意信箱叫高苑提出合理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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