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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一直以來一直有一個問題。 如果期限過後的學生包裹收寄, 大家是如何處理的呢? 比如說今年期限是7/16, 但顧客在7/25來交寄。 或者前年買的沒有寄出, 到今年才寄的。 1. 稱重計費-100(or70)? 也就是如果資費稱重之下是120, 那就再跟顧客收取20元郵資。 如果低於學生包裹的價格就不再收錢。 2. 稱重計費。之前的100元或70元不管他。 3. 不重新計資,以已貼郵資來收寄。 我承認我們郵局一般都採取 2. 的作法。 其他郵局的大家普遍是怎麼收寄的呢? 也不知道怎樣才是正確的。 -- 所謂的生活就是一半歡樂一半痛苦 一個人所以幸福 並不是因為他得天獨厚 而是那個人自己心裡想著幸福 為忘記痛苦而努力 為變得幸福而努力 只有這樣才能使人真正幸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2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