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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arbiel (精彩不亮麗)》之銘言: : 對不起,我一直以來一直有一個問題。 : 如果期限過後的學生包裹收寄, : 大家是如何處理的呢? : 比如說今年期限是7/16, : 或者前年買的沒有寄出, : 到今年才寄的。 : 1. 稱重計費-100(or70)? : 也就是如果資費稱重之下是120, : 那就再跟顧客收取20元郵資。 : 如果低於學生包裹的價格就不再收錢。 : 2. 稱重計費。之前的100元或70元不管他。 : 3. 不重新計資,以已貼郵資來收寄。 : 我承認我們郵局一般都採取 2. 的作法。 : 其他郵局的大家普遍是怎麼收寄的呢? : 也不知道怎樣才是正確的。 不可能採2吧?這樣會被客訴吧 應該以有利於消費者 但又不損及郵局本身的1.較適當吧 不過我都用3耶 隨時寄都沒差 也沒被發單過 XD 同學高興 我也輕鬆 主要是我們的規定寫得很不清又不楚 但我認為最合理的規定 應該是要這樣辦理 "學生返鄉期間" 才准以使用3.返箱優惠已付郵資的箱子方式交寄 除此以外的期間 則是上述1. 折抵100元。 箱子不分是哪個年的返箱檔買的 都可以使用 規則則是照上述作法。 如此也可避免客戶囤積紙箱 有本錢 他就今年囤起來明年寄XD 板友 我覺得2.方式是比較險的一著棋說~~ p.s:糟 一講破後 會不會有一堆認同的同學去抗議 XD 如果有閒工夫 我再去跟總公司反應看看 能否有明確的規則來 -- Jeter:「你不可以在這個時候鬆懈下來,尤其是這種相當簡 短的系列戰,沒錯,這對我們而言是場重大的勝利,但是這一 點都不代表什麼,除非我們贏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172.157 ※ 編輯: shalu 來自: 118.166.172.157 (07/15 18:28)
Barbiel:我覺得規定得不清不楚的情況就變成看經辦 07/17 10:21
Barbiel:我來用的話普通來說都用1收 可是有的經辦會用2來處理 07/17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