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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985 (你.就.幫.我!吔)》之銘言: : 投遞菜鳥又來問問題了... : 剛才看投遞人員教材提到這個: : ⒋對各種不同情況收件人投交掛號函件之要領: : (2)信用卡郵件由收件地址之接收郵件人員、管理服務人員或郵件收發處收轉時, : 相關簽收清單或收據,原則上以收發章並加蓋(簽)經手人名章方式辦理。 : 惟如接收郵件人員堅不配合者,為避免招領郵件遽增,可酌情憑收發章逕予投遞。 : 我的疑問是 寄到公司的信用卡只要 蓋公司章+經手人簽名 就可以 : 不用像個人的信用卡 簽收時要留身份證字號嗎? 其實最完整的作法是驗證+簽收+留身份證字號 像什麼蓋章啦,收發章+經手人蓋(簽)章,總之沒驗證個人都覺得有瑕疵 很多掛號簽收都是採信任客戶,簡化流程的做法 不然掛號那麼多那投得完,在此之下很多憑的都是經驗法則 比如說公司常看到收信的就是這個人,個人的話就是你認識的..... 你覺得沒問題的,有時簽了就走人,連證都不用看,當然責任自負 有些投遞速度就差在這裡,看個人要不要這樣做 至於信用卡跟報值就比較特別,因為爭議比較多 有些單位會要求一定要留身份證字號,不能只簽名 至於國稅局跟某家信用卡要本人章的最好也是依規定免得出事 客戶如果"盧小"就跟他們解釋一下,這是寄件人要求就好 結論:想保護自己,越完整越好,但客戶也許會反彈 想早點回家,除了必要規定非做不可,其他看自己 -- 妳說~我們一起做這四件事好嗎? 天天想念 我說~那是一定要的! 絕對信任 但願我能為妳做的還有更多..... 堅持到底 相信真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35.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