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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一朋友寄信給我 到現在還沒收到 怕是信件掉了 上網查了一下發現可以平信郵件查詢申請 查詢知識+的內容是這樣: 平信郵件查詢申請(本處針對未經郵局證明的平信):寄件人查詢郵件,請至當地原寄郵局 辦理,應附原信件的封面式樣(拿同原信件的信封,或原信件有留影本更好),並書明下列 事項: (1)郵件種類(即平信)。 (2)交寄日期。 (3)寄件人姓名、地址。 (4)收件人姓名、地址。 記得向郵局人員問什麼時候可得到回覆。 請問如果照這樣的方法去查詢 郵局會怎樣處理? 找到信件的機率大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56.152
Rutine:平信能查嗎? 03/29 23:29
yc5529a:原本也以為不行 查到這方法沒用過想問問看可行性 03/29 23:39
nupatto:平件沒辦法查唷 沒有號碼追蹤不到 03/29 23:51
yc5529a:阿 不能查嗎 那我查到的這個方式是...? 03/30 00:44
kanna:好想知道這方式是誰提供的… 平信完全沒辦法查呀,無從找起 03/30 09:55
kanna:喔我找到了,是郵務營業規章第七章的206條… 天啊郵局拿石頭 03/30 09:59
kanna:砸自己的腳!>"< (雖然規章這樣寫,但平信查不到…真的…) 03/30 10:00
Desirefly:如果遺落在局內某處或許還有機會,如果是遞送途中或已寄 03/30 11:08
Desirefly:達收件地址,要找到恐怕… 03/30 11:09
nupatto:營業規章206條沒有寫到查平信的唷~ 另外還加了第五點 03/30 11:21
nupatto:經郵局編有掛號號碼者,其號碼 03/30 11:22
kanna:206條第5點我解讀成"有號碼就要給號碼"… 所以沒號碼也可查? 03/30 11:39
nupatto:前鎮子上課時科長特別跟我們強調法規裡"應"跟"得"這2字 03/30 19:24
nupatto:應是指一定得這麼做 所以206條的"應書名下列事項"表示那五 03/30 19:25
nupatto:點都該有 03/30 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