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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ghtcool (悠遊卡還我)》之銘言: : 現在是100梯新進從業人員(大台北區外勤) : 就規則來說調責任中心局是3年半(試用+正式)後的事 : 那請問能否採取再次參加考試(假設明年又有招考)的方式換責任局? : 如果可以,是不是需要重新算試用期? : 先謝謝各位的回答~ 上次在高雄分發的時候 有人問到跟版友類似的問題 那位同仁好像是從台北 考回高雄 他有問了一下 人事主任 年資計算方式 主任回他說:請他在(台北?)原局待到 高雄郵局確定分發的前一天 再調來高雄 才能累積年資 不要提前離職 (以上是人事主任所講的大概) 因此 推測應該就不用試用期了......不知有沒有幫到版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39.243
lightcool:大感謝! 那我明年也要考回去高雄! 07/03 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