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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saab (神木)》之銘言: : 從你出家門上班的一瞬間 依照正常路線上班 : 到你依照正常路線下班 回到家門的前一刻 上下班途中出事故,想請公傷/勞保理賠 除了需依正常路線 另一條件為"上下班前後各一小時" 假設上班時間為早上七點,06:00~07:00上班途中發生事故才賠 下班簽到下午四點,16:00~17:00下班途中發生事故才賠 問題來了 有些局有同仁早上五點,四點,甚至半夜三點就跑去 發生事故了...誰要負責? 申請理賠,勞保局只會說"非合理上班時間",所以不賠 下班時間也是相同道理 明明工作到晚上六點,卻簽四點下班 18:20下班途中發生事故,有可能會被說成回到家後再出來玩,不賠! 簽到簿未確實登錄,不是只有加不加班的問題 更牽扯到個人是否能請公傷,勞保給付 應該嚴正看待此一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12.178
AJEN1202:拒繳公會費~~@@ 03/31 11:04
lun168:推樓上 03/31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