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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 好: 關 於來信回復如 下: 1.中華郵政工會為合議制之法人工會,依據工會法第2條及第17條之規定,除理事長 可對外代表工會外,其餘工會幹部如未經會員代表大會或理 事會之決議與授權, 不得單獨對外行使職權。有關會員建議事項,應遵循工會體制提出辦理。 2.依據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第11條之規定,本條例施行前之交通部郵政總 局及其所屬機構現職人員,於公司改制後(92年1月1日) 均轉調本公司。此即「轉 調人員」名稱之由來,該等人員並維持勞基法84條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法令之 適用 ,其有關任(派)免、薪資、獎懲、退休、撫卹及保險(含職業災害)等事項,應 適用公務員法令之規定。 3.綜上,中華郵政公司自有其經營管理之權責,有關轉調人員之獎懲,除適用交通事 業郵政人員獎標準表外, 亦應適用公務員法令之規定。至任何會員遭受懲處,如其 理由不具有正當性及合理性,本會必定堅決反對並積極維護當事人之合法權益。 於 2012/6/10 上午 12:41, Cash 提到: 今天無意間看到游董事長的一席話 他說: 公務員(轉調)非勞工.不得替勞工發聲. 建議工 會徹底清查一下 工會所 有的幹部應由從業人員擔任.名正言順. 否則公 務人員甚麼不能做. 勞工有 事也不能幫忙.無法幫忙. 這樣工 會的權利會有被架空嫌疑! 我想這 點應該正視一下! 大家來找看看...他回的哪一句話有問題 找的到的話...請第一梯的同仁也一併發問 -- 敬頌 順安 中華郵政工會 宣傳處 電話:(02)2392-1380~4(五線) 傳真:(02)2341-4510 地址:10075 台北市重慶南路2段45號9樓 網址:http://www.cpwu.org.tw/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 雲林郵局○PTT前保險版版主○ 小洲 ●已入手金融證照● 委外債權催收 銀行內控 證券業務員 信託業務員 外幣收付 初階外匯 期貨信託 投信投顧法規 初階授信 投資型保險 期貨業務員 中小財務 債券人員 資產證券化 理財規劃人員 企業內控 產險業務員 壽險業務員 國貿丙級 會計丙級 股務人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3.139.226.58
HELLDIVER:很意外嗎? 06/12 19:03
cashking:x不意外...所以我們要從它們說的話裡頭找"爸個" 06/12 19:04
cashking:在座談會時去詢問大頭...看他們如何自圓其說 06/12 19:04
cashking:正所謂:執子之矛攻子之盾 06/12 19:05
cashking:到時...立委質詢時的傻樣應可重現... 06/12 19:06
※ 編輯: cashking 來自: 223.139.226.58 (06/12 19:07)
kobeyayaya:晚點回去再放上我收到工會的回應 一樣想法:沒救了 06/12 19:27
kobeyayaya:內文完全沒回應轉調要如何爭勞工權益 06/12 19:29
hoodia:早就說過了~工會早就不工會了~~問題是推翻的了嗎ˇˇ 06/12 19:46
kobeyayaya:現在這個工會在 要爭勞工權益 非常難 06/12 19:48
kobeyayaya:加上這種不直接的選舉方式 要改變很難 06/12 19:49
kobeyayaya:工會本身無所作為 員工對外申訴 還遭懲處 06/12 19:50
azukitw:要改變工會,第一步就要宣傳"不要投票給管理職" 06/12 21:06
azukitw:稽查當代表,專員當代表,股長當代表,甚至是經理當代表 06/12 21:06
azukitw:你覺得他們會替資方還是勞方說話? 06/12 21:07
shalu:我只能説,董座是酬庸性空降,一直狀況外,別苛責他, 06/12 21:18
shalu:真正懂制度,和跟你玩制度的,是那些處長和工會大佬, 06/12 21:20
shalu:郵工講習當天,會有人事處長應席,有啥疑問,可與之溝通 06/12 21:21
shalu:據瞭解,會有一天的時間,跟大夥聊聊,時間應該夠,有人可以 06/12 21:24
shalu:錄音留些議事內容嗎.或是做做筆記 06/12 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