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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含重申): 一.所有板友在此發言或推文者,需先詳閱至底板規(發言則表示同意)。 二.所有板友的發言,均僅一視同仁視為ptt的鄉民id,不視為代表郵局(中華郵政)或員工 (非上班時間)的發言,畢竟因為這是在ptt的郵政(郵局)板,為[萬國郵政]的學術交流 討論事項,也就是說各id的發言均視為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違犯法律者除外),且是 在台大ptt的學術bbs註冊,故不代表郵局(中華郵政)或員工的發言,僅視為ptt的鄉民 id發言。 三.因為本板"非屬"中華郵政的專板,可討論世界各國的郵政(討論國外者請加註"國外"   二字),乃提供討論與"郵政"有關的地方而已,所有id的發言,無論是內部員工、或 其他id,請勿違反板規,如發言不但逾越板規,還觸犯到法律或公司相關規定者,請 自負相關法律責任,與本板或板務人員無關,本版僅就違反板規之處進行水桶等處分   而已,其他則請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四.補充板規: 如言詞攻擊、辱罵、比喻特定對象或團體者,如"一般常見髒話或問候誰家、動物性 字眼、垃圾、去死、賤、不雅字眼等......"均一律水桶1個月以上(視用字情況加n倍)   。並請自負相關法律責任。請小心謹慎。 ----------------- http://forum.yam.org.tw/women/backinfo/career/law/law_01.htm 勞基法 第 12 條 (雇主無須預告即得終止勞動契約之情形)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 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 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 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 郵局是公營事業,公營事業所做的決策或政策,自有受公開評論之義務,您可以說政策或 決策不好、批評他、或罵(要罵也請不帶髒字等),但請勿以"言詞攻擊、辱罵、比喻特定 對象或團體(如以上所述)",否則可能涉及 "公然侮辱罪",內部員工又有上述勞基法的 問題,故請"小心謹慎"。 五.據我所知,工會高層已經有注意本板發言,這是好事,但越來越多的相關高層也在      提到(因為有人轉貼),公司高層注意是早晚的事情,因為ptt可以透過網頁瀏覽,   故請注意相關言詞。 六.因為所有板友的發言,均僅一視同仁視為ptt的鄉民id,不視為代表郵局(中華郵政)或 員工,希望板友能友善對於其他板友,勿將某些板的鄉民文化帶入本板,其他   被酸的板友也請勿誤會,因為這是在ptt上特有的文化。 若有逾越板規者,板務人員也將不視為郵局員工,而僅視為ptt的id水桶之,故請勿造 口業。   再度重申,有關抱怨性文章(超過50%,需有建議),請直接上中華郵政 http://www.post.gov.tw 直接建議較快,請勿在板上情緒性抱怨發言,以免影響     他人視聽(請詳閱板規)。 再次提醒;一篇文章即使您說對99%,但若1%說錯,這1%可能就被對手拿來做文章,您所 說的99%可能就被忽視。(雖然正確的觀念應該是99%也應重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31.6 ※ 編輯: AHJKL 來自: 219.70.31.6 (06/30 18:22) ※ 編輯: AHJKL 來自: 218.175.209.222 (07/01 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