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os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在陳大哥網站看到訊息 於是就去查了一下 http://www.cpwu.org.tw/ 工會首頁 點選右邊 『101年第4季〈9月至12月〉建議案處理情形彙復表 』 下載文件 18 考核項目 桃園分會提案 請洽事業單位依據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50條之2規定內容,修訂本公司之工作規則,或另訂符合外勤 人員工作性質之管理規章,經工會協商認可,報請主管機關 核備後實施,以建立外勤人員管理制度,解決邇來勞動檢查 迭遭罰鍰之困擾。 公司處理情形:依據人事處101年11月16日回復如下: 有關本公司之工作規則修正案,業於101年10月15日函報交通部, 如奉核可,將依規定續函報臺北市政府核備 ---- 這其實也不是什麼新聞 甚至工會官爺都曾經在基層面前向勞委會官員表態過: 希望把郵局的外勤歸入責任制! 不過勞委會的態度也是很明確:辦不到 (還好還好,差點嚇死我了) 順便看了一下前面幾期的提案 發覺桃園分會還真頗會為官爺們設想訴苦... 7~9月的部分 65 桃園分會提案: 雇主有延長工作時間之必要者,經工會同意得延長之。請確認工會同 意之局會雙方運作模式。 公司答覆:本案應依勞動基準法及團體協約等相關辦法辦理,工會不宜介 入事業單位行政權責;至各地勞檢所依法執行勞動檢查,倘有不符法令 規定者,自應依法改善並接受裁罰。 譯:公會:本公會同意工時要多久就多久! 公司:你去跟政府講 66 桃園分會提案:建請總公司與勞委會協調郵務單位員工簽到簿應 如何記載始符勞基法規定,以免基層單位困於勞檢所之不同解釋而被受罰。 公司答覆值勤時間簽到方式為事業單位行政管理權責,惟應符合相關 法令規定。工會不宜介入事業單位行政權責;至各地勞檢所依法執行勞動 檢查,倘有不符法令規定者,自應依法改善並接受裁罰。 譯:公會:簽到簿怎麼寫才不會被罰? (好心疼主管被罰錢啊) 公司:一切依法辦理,謝謝指教 (OS:按實寫,很難嗎?) (喔,按實寫,肯定違法!) ※ 編輯: HELLDIVER 來自: 122.146.80.1 (01/17 19:33)
flove0918:抱歉 請問 這是郵局公會嗎? 為什麼站在資方 而不是勞方? 01/17 19:42
kissinnoise:真的是太好笑了 這工會到底誰主執? 很好奇 01/17 21:27
azukitw:聽說桃園理事長好像是支局經理...有人能確認真假嗎? 01/18 05:55
tentrydonnie:如果真如三樓說的這樣 那會有這些提案 就真的不意外 01/18 10:08
kobeyayaya:這是公會正名運動嗎??? 很扯 01/18 14:39
bartigal:真 01/18 17:50
sywsyw77:可以拒繳工會費嗎??? 01/19 12:18
HELLDIVER:說到公會費 一年到底繳了多少啊? 很久沒看薪資單了 01/19 12:57
ptt000000000:一個月大約四、五百,一年五、六千吧。真不想繳 01/19 17:46
HELLDIVER:繳錢給他們吃吃喝喝 還外加給他們拿刀捅自己 wwwwwwwww 01/19 17:48
kanna:沒那麼多吧,我一個月工會費是$175,還有一欄福利金也$175 01/19 18:20
ptt000000000:重點是別的國營事業繳的會費應該都比郵局少。但福利 01/19 18:20
kanna:不知道福利金繳來幹嘛的,每年發的那本郵票冊嗎? 01/19 18:21
ptt000000000:我的工會費跟福利金都各200慰問金100。底薪30000左右 01/19 18:22
azukitw:工會費是薪水千分之五 薪水越高給工會的錢越多 01/19 19:40
azukitw:福利金與慰問金 有誰知道怎麼算? 01/19 19:42
kobeyayaya:扣錢給工會幫資方害員工 朋友在國營銀行 也沒我們繳得 01/20 02:03
kobeyayaya:多 但是福利好很多 至少同職位的老人新人錢差不多 01/20 02:04
kobeyayaya:好像也沒得選就強迫加入扣錢@@ 01/20 02:07
kobeyayaya:有人知道2/2國營遊行 有郵局嗎?? 01/20 02:08
l04:此連結中的大哥就年繳八千多 01/20 17:23
nostalgia:撿角 01/20 19:16
HELLDIVER:理事長好像是支局經理沒錯 01/29 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