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indcar:你可以寫張紙貼在信箱上,下次郵差要投單時看到就瞭解了 03/11 11:33
→ papa1109:可以去郵局申請自領~~ 03/11 14:33
→ angecac:郵局申請自領是指存局候領嗎? 03/11 15:00
→ lightcool:自願招領不等於存局候領 03/11 16:27
推 chibiusa:申請一次招領 03/11 16:40
推 Gin38:實務是申請後換個郵差就忘了,不如如1F講的,保證比申請好 03/11 17:11
→ HELLDIVER:申請不經投遞直接招領會有一張直接招領的卡 03/11 17:41
→ HELLDIVER:貼在信箱上的紙張是沒什麼作用的 03/11 17:41
推 bartigal:中華郵政沒有什麼事情是一定的 03/11 19:34
推 scorplo:同意樓上的說法,規定是一套,做又是另外一套~這就是郵局 03/11 19:54
推 ilutc:寫在信箱上面無效力 請打一張聲明加蓋私章 郵寄至投遞局 03/11 20:26
→ angecac:謝謝大家意見 03/11 21:27
推 xiun0723:我都直接請對方寫在信封上,寫在信箱沒什麼用。而且不要 03/11 23:30
→ xiun0723:看信箱做,因為只投一次照樣被申訴~信箱隨時可以改而且是 03/11 23:31
→ xiun0723:很多家人會一起用的,吵架時衰的就是郵差了。 03/11 23:31
推 mitayi520:之前試過他還在前一個郵局(?)的時候就請她放在家裡鄰近 03/13 11:59
→ mitayi520:郵局 打電話就好! 台北的話好像都會被分到大安那個? 03/13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