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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現行開戶同時辦理掛失轉移還需要傳真嗎?? 就儲通第4933號的文,是指開戶同時轉移帳目,還是一般的掛失轉移,還是兩者都包括 另外該填寫的單據(針對1309,存摺、印章密碼皆遺失的狀況) 我自己是給顧客:帳目轉移申請書x1、掛失補副x1、變更申請書x1 專員要求給顧客填寫:帳目轉移申請書x1、掛失補副x1、變更申請書x2、代受理申請書x1 完成作業後我自己是將所有單據+ID影本附繳儲匯處 轉出局我就沒寄了(也沒東西可寄了) 專員則是要求變更申請書x1、代受理申請書x1+ID影本寄給轉出局 我會這麼做是根據通函儲通第4356號的文,我不清楚自己的解讀是否正確 可是就做法上來講,我跟專員對這份文的解讀非常不同 那請問各位同仁,大家局裡的做法是如何?? 我們局裡兩派聲音,一派認為多寫總比沒寫到好 一派認為手續簡化最重要,不要多做無謂的工作 個人是傾向後面那一派,只是做事還是有根據比較好 所以就來版上請教各位囉,再麻煩各位回覆交流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2.234.229.42
springblue:我跟你做的一樣,只需寄儲匯處(記得是有看過公文) 03/17 02:03
springblue:傳真還是要,併釘於新開戶資料,只是不用寄給儲匯處 03/17 02:05
lun168:手續簡化,應該是開戶+自動帶出來的161B 03/17 08:02
lun168:從去年到現在,只要我做161B,幾乎90%的局都不懂161C去做解 03/17 08:03
lun168:開,手續簡化,這才是簡化,不用多寫代受理的單子 03/17 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