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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當自己未成年人的時候 由家長開立戶頭 至今已成為靜止戶(或是可能為靜止戶) 不清楚幾年沒動(很可能達到靜止戶的五年) 若成年後自行辦理新戶 並轉移帳戶 終止舊戶 請問新戶可以請出舊戶全部明細嗎? 類似補摺這樣 若可 請問是要終止救護之前辦理嗎? 請出後再辦理新戶? 舊戶存簿和印鑑在家長手中 會沒辦法辦理新戶嗎? 因不清楚原印鑑是那一顆 自己會用別的印鑑替代 可能會用到同一顆也沒關係嗎? 因當天是週六辦理 辦理新的帳戶的郵局若是和原先開立帳戶郵局不同 會有沒辦法連線核對嗎? 爬文好像看到很多作業代碼 orz 還是現在都是線上作業即可完成呢? 諸多疑問 盼請版友解答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4.244.203 ※ 編輯: hsing75412 來自: 36.234.244.203 (06/08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