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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36.234.244.203
※ 編輯: hsing75412 來自: 36.234.244.203 (06/08 22:59)
想請問當自己未成年人的時候
由家長開立戶頭
至今已成為靜止戶(或是可能為靜止戶)
不清楚幾年沒動(很可能達到靜止戶的五年)
若成年後自行辦理新戶
並轉移帳戶 終止舊戶
請問新戶可以請出舊戶全部明細嗎?
類似補摺這樣
若可
請問是要終止救護之前辦理嗎?
請出後再辦理新戶?
舊戶存簿和印鑑在家長手中
會沒辦法辦理新戶嗎?
因不清楚原印鑑是那一顆
自己會用別的印鑑替代
可能會用到同一顆也沒關係嗎?
因當天是週六辦理
辦理新的帳戶的郵局若是和原先開立帳戶郵局不同
會有沒辦法連線核對嗎?
爬文好像看到很多作業代碼 orz
還是現在都是線上作業即可完成呢?
諸多疑問
盼請版友解答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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