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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azukitw:不划算是業務員說法,因為會傷害他們業績 直接解約比較乾脆 10/19 10:05 : → lun168:↑業績是一回事,重點上面同仁你真的了解壽險程序,減額 10/19 10:56 : → lun168:和解約以及改保部分終止…等,再來說業績問題 10/19 10:57 : → cashking:解約比較乾脆?難怪人家會說郵局素質很差! 10/19 11:43 : → cashking:這跟業績是兩碼子事,不能混為一談... 10/19 11:45 : 推 yanki826:儲蓄險有那一家解約划算的嘛 10/19 12:48 : 推 azukitw:減額繳清=>把保單價值準備金 拿去繼續保比較少保額 10/20 09:28 : → azukitw:解約=>把保單價值準備金 直接退還給你 10/20 09:29 : → azukitw:是我有誤解了嗎? 10/20 09:29 查了一下 解約可拿到保單價值準備金90%以上 中間差額約10%就當作內部作業手續費 你都不喜歡這間保險公司了,還繼續拿錢保這公司保單(保比較少=減額)就有點奇怪 當然是能拿回多少算多少 http://www.post.gov.tw/post/internet/c_insurance/1161244763200/5-3-1.pdf (一)於 91 年 12 月 31 日以前成立之契約:其解約金(應得之保單價值準備金)之計 算,未滿 3 年者,發還保單價值準備金之 90%;自屆滿第 3 保單年度起,發還保單價 值準備金每年增加 1%,最高發還至保單價值準備金之 98%。 (二)於 92 年 1 月 1 日至 92 年 12 月 25 日成立之契約:其解約金(應得之保單價 值準備金)之計算,未滿 3 年者,發還保單價值準備金之 90%;自屆滿第 3保單年度起 ,發還保單價值準備金每年增加 1%,最高發還至保單價值準備金之 100%。 (三)於 92 年 12 月 26 日以後新成立之契約:1.保險期間小於 12 年其解約金(應得 之保單價值準備金)之計算,未滿 3 年者,發還保單價值準備金之 90%;自屆滿第 3 保 單年度起,發還保單價值準備金每年增加1%,保險期間屆滿之保單年度,發還保單價值 準備金之 100%。2.保險期間大於(含)12 年其解約金(應得之保單價值準備金)之計算 ,未滿 3 年者,發還保單價值準備金之 90%;自屆滿第 3 保單年度起,發還保單價值 準備金每年增加1%,自屆滿第 12 保單年度起,發還保單價值準備金之 100%。 原PO的case 如果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解約拿回準備金90% 沒有保單價值準備金=>也是辦解約,止血避免繼續繳錢給保險公司 若是有辦自動扣繳要快一點,以免拖太久被扣下一期 最好是直接去窗口辦,以免業務員找一堆理由拖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azukitw 來自: 61.227.215.153 (10/20 09:56)
scorplo:問題是保單價值準備金是多少??絕對不會是你繳的保費總和 10/20 10:59
scorplo:保單價值準備金就已經扣除必要的行政費用、營業費用.... 10/20 11:03
scorplo:可能只有你繳交保費的七成,七成的90%,就只剩六成三 10/20 11:04
scorplo:當然有可能更高或更低~~ 10/20 11:05
azukitw:最好方式當然是投保前審慎考慮 這樣一點也不會虧 10/20 11:08
azukitw:但已經投保的話,就要考慮如何能拿回最多錢 10/20 11:08
cashking:投保該審慎考慮,大推!..那面臨解約,不用審慎考慮? 10/20 15:36
cashking:就給它很乾脆解約? 10/20 15:36
cashking:況且原po只說他不想繳,其它細節沒談 10/20 15:39
cashking:當中也說到他覺得解約不划算... 10/20 15:40
cashking:難道不用再多問就下解約的定論? 10/20 15:41
MikageLin:其實要先看減額後的保額有多少 太少的話真的不如解約 10/20 17:34
MikageLin:但是減額在多數的狀況下,還能給被保者一些基本的保障 10/20 17:34
MikageLin:能接受減額繳清,或是展期的話,還是先考慮這二者吧 :) 10/20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