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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L4fDfrU ] 作者: azukitw (◎ ω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周末白做工楊梅郵局遭罰20萬 時間: Wed Mar 25 18:52:22 2015 中時電子報 周末白做工楊梅郵局遭罰20萬 2015年03月25日 04:10 甘嘉雯/桃園報導 隨著快遞業務增加,加上民間業者的競爭,讓民營化(註:應為公司化)的中華郵政也不得 不周末處理民眾的業務。不過桃園市勞動局近來接獲檢舉,指稱楊梅郵局多位員工假日 上班卻未發放加班費。市府調查屬實,勞資局長潘鴻麟表示,以違反勞基法裁罰20萬元。 據了解,這些員工皆為約聘僱人員,今年1月起在周末時間到楊梅郵局處理業務,有人進 行快遞工作,有人則在內部分信件,不過正常到班卻沒有領到加班費,讓員工「白做工」 ,其他員工看不下去憤而檢舉。 勞資局調查時,郵局所出示勤務表皆正常,員工訪談時也支支吾吾,甚至有人不敢承認或 聲稱忘記了;稽查人員進一步查看薪資等資料,計算出根本不包括加班費用,掌握郵局違 反規定。 勞資局長潘鴻麟表示,員工假日工作應給付薪資,不應剝削勞工權益,因此依法裁罰,未 來還會不定期稽查。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325000464-260107 5.備註: "員工訪談時也支支吾吾" 自己權益被侵害不敢說 這就是鬼島! 慣老闆們之所以能夠為所欲為 就是有這些自認為奴才的傢伙 被凹了還不敢出聲!! 有些自己當奴才還不夠 還勸說自己同事多忍耐也來當奴才 更可惡的是 郵局身為國營事業帶頭違法 也難怪民間企業有樣學樣 造成血汗公司越來越多 如果這樣繼續下去的話...... 未來子孫或自己 出社會後都很有機會被這些血汗企業剝削 被慣老闆奴役一輩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3.183.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7280745.A.D5E.html
show282: 白痴,勞工局是來找內鬼的.. 03/25 18:53
lucid1994: 因為說了就沒工作了 03/25 18:53
leor4: 話說上次日月光廢水罰多少 03/25 18:53
gj942l41l4: 花20萬雇用徵信社 懂? 03/25 18:54
freewash: 只要罰金訂做「未給予加班費+20萬」就一定不敢不給 03/25 18:55
hk129900: 郵局已經民營化了吧 慣老闆思維正常啊 03/25 18:56
duckfly: 外國:集體抗議爭權利 台灣:忍氣吞聲當奴隸 03/25 18:56
evawang: 我們公司是直接要求幹部下班時間到先打卡下班,然後留下 03/25 18:57
evawang: 來繼續加班 03/25 18:57
kinghtt: 不落實稽查不接受匿名檢舉,罰則再重都沒用 03/25 18:58
plice: 柯p表示:員工發加班費?老闆有嗎? 03/25 19:09
sissyfox: 罰金那麼低(包括過勞死) 勇敢檢舉也是被資方幹 03/25 19:13
chliusis: 台北市政府也帶頭違法。 03/25 19:33
walkahead: 郵局都加沒錢的....都叫大家簽假時間 03/25 19:50
ironkyoater: 說真的,這樣壓榨下去真的好嗎? 03/25 19:55
lfk: 最後一段 可以請來稽查一下國營嗎 喔 看到勞工 算了~~ 03/25 23:37
lfk: 職員是公保 大概不算是勞工 所以假日被要求出勤沒加班費合理~ 03/25 23:39
jimmy5670: 原來是給慣老闆示範的 03/25 23:49
loki1789: 乾! 03/26 00:2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zukitw (218.173.183.55), 03/26/2015 19:21:15
book2381: 至少給個加班費吧 03/26 20:17
HELLDIVER: 要給薪水官爺才不會叫你出來咧 03/26 23:27
HELLDIVER: 而且奇妙的是:北部的郵局特別愛搞這種週末無薪班呢 03/26 23:29
HELLDIVER: 順帶一提:總公司才不會幫你們這些小官爺繳罰緩喔 03/26 23:31
coyoteY: 就是吃定"約聘僱",果然是無良鬼島~唉 03/27 01:31
rada118: 罰太少,而且罰郵局好像不會痛,郵局營利繳回交通部,罰 03/27 14:59
rada118: 款也是回國庫,好像沒差 03/27 15:00
HELLDIVER: 罰鍰聽說是該局經理自己出 不是總公司出 03/27 15:55
rada118: 最好把勞基法納入刑法...不信這樣會罰不怕 03/28 17:39
kai77989: 法律的主要用意是規範,不是懲罰,放進去誰敢請人 03/28 17:44
wing95035: 鬼島的法律是保護有錢人用的 樓上你傻傻的 03/28 19:57
xiun0723: 那應該建議他們「全國普查」一次就罰個6000萬... 03/31 19:36
nostalgia: 其實有罰到就蠻爽的 當資方打手活該 03/31 23:28
kai77989: 法律是保護使用他的人,而不侷限有錢人不會看此案例嗎? 04/04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