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liGJapan:超黑暗兵法... 11/30 20:31
※ 引述《guayeu (活在當下)》之銘言:
: 我打完NORMAL的第一年了 (MLB2)
: 結果在談薪資時
: 我把薪水加到2000 CANO他還是堅持變成自由球員 @@ (原本是490吧?)
: CANO這季是洋基隊的第三名
: 請問這樣的話 薪水大概要給他多少他才願意留下呢?
: 少了他怎麼玩BUG交易ㄚㄚㄚ阿....
沒有辦法,就只好乖乖付高薪給他就會留下來。
我曾經將cano下放3a一整季都不讓他上場,
到契約修改還不是要高薪。
所以我猜球員要求的薪資多寡除了當年的戰績外,
球員本身的能力數值也是一個重要指標,
除了cano外,我也冰王一整年,同樣的還是給付高薪給他們才留下來。
對了!第二年時我用5000多還是7000多才留下cano五年。
千萬不要一年一年簽,因為只要當年成績太好,
球員要的薪水會很恐怖。
如果真的留不住,就把他拿來賺錢吧!(我前面文章有寫過怎麼賣球員賺錢)
以cano為例,在最後一次談薪時給他最高薪30000,
但記得年限只要一年。(因為有時候年限太多球員會拒絕)
然後隔年一月就可以球員交易,到時就把cano賣到有錢的球隊。
通常紅襪、紅雀、大都會和道奇給得錢比較多,
(相同的球員,我試出來這幾支球隊給的錢比較多)
因為cano的能力數值很高,所以通常可以賣超過30000。
至於賣多少你就試試看,只要有兩顆星都一定可以成功。
如果一次不行就用save/load法再試一次,多試幾次就可以成功。
同樣的方法也適用所有的球員,
我都找那些能力數值不好又不值得養的球員,用這種方法賺錢。
不過這種球員沒辦法賣到30000,最爛的球員我賣過20000。
用這種方法,我每年一開始都有80幾萬p的經費。
買訓練設備一點都不手軟,不過那些設備還真是貴阿!
買完就只剩40萬p。
記得,在二月之前最好不要留太多年薪30000的球員太多。
因為會被課豪華稅。(不要操過4個會比較好)
所以我都一次賣3個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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