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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31202/302238/%E6%8C%87%E3%80%8C%E6%9D%8E%E6%95%96%E6%98%AF%E6%89%93%E6%89%8B%E3%80%8D%E3%80%80%E8%A8%B1%E5%80%AC%E9%9B%B2%E5%88%A4%E8%B3%A0200%E8%90%AC 知名史學大師、中研院士許倬雲因口述《許倬雲談話錄》一書於中國出版,內容提及李敖 是「打手」、「說謊、偷書變賣」、「背叛朋友」,李敖得知後,認為這全非事實,求償 3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台北地院今判許賠償200萬元,並須在台灣《蘋果》及中國《 人民日報》等媒體刊登道歉啟事。 刑事誹謗罪部分,台北地檢署調查時,許倬雲以「年代久遠」,提不出證據支持自己書中 對李敖的評論內容,去年4月遭依加重誹謗罪嫌起訴,目前仍由台北地院審理中。民事部 分,法官認為,許倬雲無法證明自己口述並刊載在《許倬雲談話錄》一書中,關於李敖是 「打手」等說法屬實,已侵害李敖名譽權,應賠償並登報道歉;仍可上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11.239.210
movefun:推 12/03 08:45
hazel0093:XDD 12/03 22:36
p8410077:小心我告你喔 XD 12/04 23:07
ctra:推 12/09 03:06
nknuukyo:告得好 12/09 10:26
bowenwin:史學大師咧XD都不考據的 12/16 11:46
felaray:大師告人每次都勝率很高XD 01/16 04:01